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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教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22点击:

为保证新学期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的教学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学准备工作

各单位要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高度重视新学期的开学准备工作,确保开学教学秩序正常,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一)教务处统一安排新学期开学的各项教学工作和教学督导工作,提前将课表下发到各学院(部)。

(二)后勤管理处提前做好两校区教学区及教室的环境卫生,教室设备(电铃、桌椅、窗帘、黑板、前后门等)的检查、维修工作,安排好两校区往来的教学用车,准备好教员休息室。

(三)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处提前检修好两校区教室多媒体设备,提前培训相关任课教师,专人及时处理相关问题,确保多媒体设备的正常使用。

(四)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实验室的准备工作,学院准备好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卫生环境等条件,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检修维护好英语听力放音及接收设备,体育部检查体育设施。

(五)工程训练中心做好实习实训条件检查,确保设备完好。做好教学活动的安排与落实,提醒有课教师做好授课准备。

(六)各学院(部)要做好开学前的教师动员工作,通知落实本学期教学工作方案。核实课表并提醒每一位有课教师上课的地点、时间及乘车安排,提醒尚未完成上学期结课考试的课程负责教师按要求完成后续课程的结课考试工作,并按时提交课程考试成绩。提醒有课的班级按时领取教材、提前到达教室、带书上课。提前做好教学条件检查,特别是检查学院实验室教学准备情况。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西工程大校字〔202223号),各学院(部)需遴选聘任本单位本年度院督导组专家,并按照要求组织专家开展相关工作。一式两份纸质版专家名单,请于226日前报教务处质量科。

二、开学条件准备情况大检查

开学准备情况检查由相关校领导带队,于225-22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分别对两校区开学条件准备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相关工作由党政办公室牵头,人事处、教务处协助。

三、开学第一天第一节课上课情况大巡查方案

临潼校区:2月27日(周一)7:45

金花校区:2月27日(周一)7:45

教务处负责巡查教师和学生上课情况,做好教学调度,及时处理上课的相关问题。学生工作部门深入一线,检查学生到课情况,抓学风和上课纪律教育。相关校领导带领分管的职能处室检查业务范围内的教学相关情况,并处理相关问题;校领导到所联系的学院,进行开学第一节课的教学情况巡查,检查听课情况。

(一)教务处(含校教学督导)

1.做好教学调度,及时处理上课的相关问题;

2.巡查教师、学生上课到课情况;

3.做好开学教学文件检查,尤其是日历、教案、讲稿等教学文件。

(二)学院(部)

1.院(部)长、党委书记带领本学院班子成员、教学督导,分两校区自行检查本院第一周,特别是第一天的开课情况。

2.课表核实及教学文件检查:提醒每一位有课的教师(地点、时间、坐车),有课的班级(学生带书、按时上课、提前到达,不能迟到);

3.教学条件检查:尤其是学院实验室教学。

(三)学生部门

全体学生工作干部都到第一线,检查学生到课情况,抓学风和上课纪律的教育。

(四)常态化巡查安排

本学期继续采用三级检查方式开展常态化教风学风检查,即学校督导团听课巡查、教务系统与学工系统联合巡查、教学单位巡查。学校督导团听课巡查执行督导团日常工作安排计划,教务系统与学工系统联合巡查、教学单位巡查,分两个校区安排,检查安排见附件1

四、教学文件专项检查

(一)检查内容

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的教学文件(教案、讲稿、课件、教学日历),上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的结课考核材料。

(二)检查安排

1.学院自查、教师修改完善。学院(部)组织院(部)督导专家,以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材为检查标准,以《西安工程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西工程大教字〔201930号)等规定为检查依据,详细检查每位教师每门课程的教学文件,并将检查结果详尽填写至《教学文件检查意见表》。

院(部)督导检查完成后,学院统一将检查意见反馈至授课教师本人,授课教师按照检查意见完成教学文件的修改,确保教学文件内容详实、格式规范化、质量有保障。学院自查及教师修改完善工作应于第三周周三(315日)前完成。

课程考核材料的专项检查安排,待上学期结课考核完成后,另行通知。

2.学校抽查。第三周周三(315日)前,请各学院将《教学文件检查意见表》纸质版、《开学初教学检查总结》纸质版与电子版交教学质量科。校督导团专家将依据检查结果,抽查部分教学文件及课程考核材料,抽查不合格的,经授课教师整改后择期安排复查。

《教学文件检查意见表》、《开学初教学检查总结》等附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

五、开学后考试与学籍管理工作安排

(一)全校考试

2022级、2021级、2020级学生的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未进行的结课考试集中安排在教学周第1周、第3周、第4周周末,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即日起学生可通过“教务在线-教务管理-考试安排”查看。各学院要提醒同学们按照考试安排做好规划,认真复习,按时参加考试。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三日内,提交完整课程成绩。

2019级同学未进行的的结课考试,由各学院根据学生实际返校时间与教务处教务科协调商定,原则上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未进行的结课考试在学生返校后1-2周内完成。考试时间、地点等安排也会提前发布于教务在线,届时同学们可通过“教务在线-教务管理-考试安排”查看。各学院务必重视2019级毕业班同学的考试,做到应考尽考,不漏一人。

按照教育考试院安排,2022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CET)加考时间确定为2023312日(第2周周日)举行。

(二)补考工作

补考工作暂定于第6周周末(48-9日)进行,具体安排详见教务在线考试安排。

(三)重修工作

重修工作于第7周开始,暂定于第1112周周末进行考试。各学院(部)按照重修工作安排,按时提交重修上课、辅导的教师名单,提前一周按照重修考试要求提交重修试卷。

(四)学籍处理工作

由于上学期大部分课程结课考试未进行,学籍处理暂不进行,下学期一并处理。

(五)实践教学工作

因疫情影响,上学期没有进行或者没有全部完成的实践教学环节(如金工实习、生产实习等),由各教学单位制定方案,开学后,充分利用双休日等时间在1-4周内补做完成,并将课程成绩上报。

(六)2023届本科毕业生教学工作

本学期本科毕业生教学工作的总体日程安排见附件2

六、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具体安排见附件3

 

教务处                        

20232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