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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13点击: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23〕10号)、《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陕学位办〔2023〕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授予学士学位并完成备案的全部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本次抽检结果将与学校招生计划、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等政策措施联动挂钩,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积极做好自查、审查和填报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是保证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经,各学院要以此为契机,加强本科生培养过程管理,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设计)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环节,严格把好毕业出口质量关,切实提高本科生培养质量。

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将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信息平台)完成,我校所有2022-2023学年度授予学位的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均须上传抽检平台,抽检比例不低于2%。

二、工作内容

1.学位授予信息补充

根据本年度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完成本科毕业论文题目、指导教师和撰写语种等抽检所需学位授予信息补充。补充字段共12个,分别为:论文题目、撰写语种、论文研究方向、论文关键词、指导教师、是否本专业第一届毕业生、上传论文(设计)类型、论文原文或说明文件名称、其他材料文件名称、查重报告文件名称、毕业生所在院系代码、毕业生所在院系名称。其余要求详见《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学位授予信息补充、论文原文及专家库上报要求》(附件3)。

2.论文原文报送

本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上报不要求匿名,具体要求详见《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学位授予信息补充、论文原文及专家库上报要求》(附件3)。

3.专家库报送与更新

通过抽检信息平台同步开展本科抽检专家库报送与更新工作,主要包括:上报本年度新增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抽检专家);更新完善在库专家信息;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各学院已入库专家信息表见(附件4)。

三、工作安排

1.7月14日-8月24日,学院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完善工作,信息收集与补充工作,专家库信息收集与更新工作。于8月28日之前将《专家库信息报送表》(附件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报送信息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实践科邮箱xpujwcsjk@163.com,以上两表由实践科统一上传系统。

2. 8月25日-9月10日,各学院按照数据上报毕业论文(设计)原文、过程性材料及查重报告,(各学院毕业论文查重账号以及次数均拨付至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员,请各学院自主查重,并下载报告)。毕业论文原文由各学院自主上传至系统,届时将开通各学院分账号。

3.各阶段工作要求及时间进度安排如有调整,以具体通知为准。

联系人:封 彦 029-81369189

乔晓荷 029-81369189

附件: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报送信息汇总表》

2.《专家库信息报送表》

3.《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学位授予信息补充、论文原文及专家库上报要求》

4.《各学院已入库专家信息表》

                                                                                                西安工程大学教务处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