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工程大教字〔2014〕22号
各学院(部):
按照我校《关于开展2014年西安工程大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4年校级教学团队、精品资源共享课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评选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各教学单位推荐,教务处资格审查,学校组织专家组审核,校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公示无异议,确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项,教学团队5项,精品资源共享课7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名单见附件1-4)。
学校将根据《西安工程大学“质量工程”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工程大教字[2011]25号)文件给予相应的配套经费,分两批下拨,第一批经费随文下拨,第二批经费通过中期检查后下拨。希望遴选上的学院和教师重视并做好项目的建设工作,发挥好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为提高我校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 2014年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20141011133836357.doc
2. 2014年校级教学团队
20141011134017231.doc
3. 2014年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20141011132423457.doc
4. 2014年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20141011134150703.doc
西安工程大学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