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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级、省级、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23点击:

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级、省级、校级一流本科专业

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附件1)文件精神,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分三年规划完成,为全力打造我校新一批一流本科专业,学校现启动2021年国家级、省级、校级一流本科专业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已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本次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已获批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专业本次申报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3.其他有意申报的专业申报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二、申报观测点

1.全面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

坚持立德树人,切实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主要观测点:(1)学院是制定对应政策和机制;(2)思政教育有具体成效。

2.不断完善协同育人和实践教学机制

积极集聚优质教育资源,优化人才培养机制,着力推进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强化实践教学,不断提升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度和社会满意度。

主要观测点:(1)建有省部共建基地,省级及以上实验、实践教学平台(含虚拟仿真),知名龙头企业合作共建平台;(2)曾入选卓越计划1.0;(3)开展“菁英班”等不同形式的协同育人模式探索。

3.努力培育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质量文化

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基本理念,建立健全自查自纠的质量保障机制并持续有效实施,将对质量的追求内化为全校师生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行为自觉。

主要观测点:(1)已通过专业认证、专业认证申请已受理或已开展专业认证申请工作;(2)已通过或正在申请通过专业自评估;(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

4.专业定位明确

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支撑专业实力雄厚。

5.专业管理规范

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主要观测点:

案符合专业认证、大类培养、卓越和拔尖计划2.0、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等理念。

6.改革成效突出

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

主要观测点:(1)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教学改革项目;(2)有省级、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一流课程;(3)出版规划教材,获得各级教材奖。

7.师资力量雄厚

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主要观测点:(1)有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教学团队;(2)有教师任教指委委员;(3)教授或副教授占比高(大于70%)。

8.培养质量一流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主要观测点:(1)就业率高于98%;(2)重点单位就业比例大于30%;(3)行业社会评价好(有问卷调查支撑)。

三、申报程序

1. 各学院高度重视,根据自身优势和特色以及学院专业建设规划,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填写《信息采集表》,经院教授委员会或专家组充分评议后提交教务处。

请各学院于5月19日(星期三)前将本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jyk@xpu.edu.cn

2.教务处将一如既往全面支持和服务各专业开展内涵建设,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专业进行审核与指导,帮助专业不断打磨完善申报材料。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遴选。

3. 在省教育厅申报通知下发后,教务处通知专业负责人登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报送系统”,在线填报省级及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材料。

四、工作要求

1.2021年为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的最后一年,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必须申报。

2.学院和专业要高度重视,由一把手亲自领导,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充分总结之前2次申报经验,向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学习借鉴,邀请所在教指委成员和行业专家进行指点、把关,全面提高申报材料质量。

3.对标一流专业申报条件和核心指标,抓紧做好申报材料的完善及打磨工作,详细梳理专业建设现状和有关数据,总结专业优势,补齐建设短板,深化内涵建设,推进专业认证、教学改革、产教融合及新工科、新文科建设等工作。

联系人:刘静    联系电话:83116070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

2.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

教务处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