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申报与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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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07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西安工程大学本科专业动态调整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了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学校本着“去库存、强发展、补短板、优资源”的思路,采取“关、停、并、转、增”的办法长期坚持专业建设。为做好我校2023年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新增本科专业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专业动态调整。

二、工作原则

1.新增本科专业

围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人工智能”“碳中和”等国家发展战略,按照《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省级发展规划,支持增设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各制造、新能源、新材料、集成电路、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制造、应急技术与管理、自然保护与生态环境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

拟申报学院根据本单位专业建设和发展规划,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截止至2022年)》并结合专业对社会人才需求状况,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拟申报专业进行科学论证。申请增设专业应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基本要求,确保专业申报质量。申报新增专业时必须同时上报需撤销专业。

2.新增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第二学士学位须依托学校现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本科专业申请增设,重点支持增设国家急需的电子信息、大数据、网络空间安全、集成电路、生物与医药等相关领域的专业。

拟申报学院对拟申请增设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开展论证,要结合社会用人需要、学生个人发展需求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充分考虑专业设置、招生、培养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优先支持依托省级以上一流专业建设点专业进行申请。

3.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

有意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的专业,需由专业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学院教授委员会研究通过后报教务处。

4.专业动态调整

学校将对办学条件明显不足、质量保障乏力、招生情况及毕业生就业率较低、与学校专业结构不匹配的专业,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西安工程大学本科专业动态调整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动态调整。

各相关学院应针对2022年已预警的专业,组织专业负责人及专业教师,从学科专业支撑、生源质量、社会需求、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师教学成果、学生就业等方面进行梳理分析,提交专业整改工作总结。2022年已停招专业如准备重新招生请提交申请报告,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后报教务处,经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同意方能恢复招生。

三、工作程序

新增本科专业按以下全部程序申报。新增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按以下1、2、4项程序申报。调整、撤销或重新招生专业按以下2、4项程序申报。

1.社会需求调研。学院应向相关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所涉行业或企事业单位调研专业建设方向、人才需求情况和就业导向等,制定新增本科专业或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撰写申请材料。

2.学院教授委员会论证。学院教授委员会结合社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和学校现有办学条件,对拟新增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撤销专业、重新招生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

3.校内外专家论证。学院应组织校内外专家5-7人进行论证,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3,以查找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工作重点。

4.学校本科教学委员会及校长办公会审议。新增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撤销专业、重新招生专业等须经专业动态调整工作小组提交学校整体专业动态调整工作方案,经本科教学委员会对学院审议,通过后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

5.公示。凡经学校审核通过同意设置和调整的专业,将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教务处会同学院将公示期间所提意见进行研究处理,并上报学校

6.上报。各类专业申请材料将根据教育部通知在规定时间前报送。教育部于次年公布备案/审批结果。

四、提交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相关学院分别于3月21日前将拟新增本科专业(附件2),新增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附件3),调整、撤销或重新招生专业申报材料(附件4)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临潼校区22-8楼341),电子版发送至jyk@xpu.edu.cn。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3116070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相关规定

2. 新增本科专业申报材料

3.新增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申报材料

4.调整、撤销或重新招生专业申报材料




                                                                          西安工程大学专业动态调整工作小组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