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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11点击:

    创新学分是指本科学生在修业年限内,通过参加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科竞赛、专业资格等级考试、发表论文或作品、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学术交流、社会实践等活动所取得的成果,经学校认定后所获得的学分。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关于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西工程大校字〔2016〕11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进程,积极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及其实现途径,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创新实践活动,培养创新品质、实践能力、综合素质,进一步规范我校创新学分的认定与管理,结合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认定范围

    第一条 创新学分的具体认定范围及内容如下:

    (一)主持或参与科研、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完成项目计划内容,验收合格及以上者。

    (二)学科竞赛。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得相应成绩。

    (三)文体活动竞赛。学生代表学校参加的各级各类文化、艺术、体育竞赛活动等。

    (四)职业资格等级考试。学生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通过各类专业等级考试,获得相应专业等级证书;参加其他相应的专业技能培训,获得相应证书或成绩证明。

    (五)论文、著作、作品。学生以西安工程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等;或在出版社出版专著、译著;发表或获得校级以上表彰的文学作品、美术及艺术设计作品、音乐作品及表演等。

    (六)科技创新活动。学生参与教师科研或教研课题,或参加开放实验项目研究,提交2000字以上的实验或研究报告,并考核合格。

    (七)专利。学生以西安工程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获得专利授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八)学术会议或学术交流活动。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或学术交流活动,在学术会议做大会报告或做墙报展示。

    (九)社会实践活动。在校学生应征入伍并光荣退役后复学的;参加由学校团委或学工部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假期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各类公益和社团活动等。

    (十)培训学习。学生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学术报告或其它讲座,参加行业技能或课程培训。

    (十一)其他经学校审核认定的创新实践活动。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二条 教务处是学校创新学分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创新学分规章制度制定、项目认定、评估检查、争议裁定等。

    第三条 各学院成立创新学分认定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负责本学院创新实践活动开展、学分认定等工作。

第三章 认定程序

    第四条 学生申请。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每年进行1次,学校每年4月受理创新学分申报工作。学生填写《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表》,并附相关支撑材料,提交所在学院。

    第五条 学院认定。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向学生公示(张贴或网上公布1周)。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直接向教务处反映。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查,对不符合事实的创新学分予以取消。经确认无误的学分,由学院统一录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表》和支撑材料由学院归档。

    第六条 凡符合获得创新学分条件者,由学生本人填写《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各学院(部)创新学分认定小组进行审核认定。

    第七条 审核认定通过后,公示(1周),无异议者,学院(部)将申报材料及“创新学分汇总表”(附件3)报教务处,教务处审定批准后予以认定,并将获得创新学分的学生名单及申请表返回各学院(部)。

    第八条 在学校进行毕业生资格审查前,各学院(部)须将毕业生四年内所获创新学分进行汇总,填写“毕业生创新学分汇总表”(附件4)。每年6月1日前,各学院(部)须将“毕业生创新学分汇总表”报教务处审核。

    第九条 学校检查和评估。学校每学期对学院创新学分的认定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和评估的结果纳入院部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第四章  记载与管理

    第十条 经认定取得的创新学分计入学生本人的学生成绩登记表,在第2、4、6、8学期学生成绩登记表上以“创新实践活动(一、二、三、四)课程名,以“优秀”或“良好”成绩记载(单项成果获得创新学分达4学分及以上者以“优秀”成绩记载,其余记“良好”)和对应的学分数记载。

    第十一条 学生在完成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创新学分外,所获得的创新学分可替代公共选修课程的学分。进行学分替代时,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部)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创新学分替代公共选修课程的学分最多不超过2个学分。超出学分学校予以记录,但不冲抵课程学分。

    第十二条 对于在创新学分申报、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单位和管理人员,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经查实在创新学分申报中弄虚作假者,取消该项目所得学分分值,按弄虚作假予以认定。

    第十三条 学生在推荐免试研究生、评奖评优时,同等条件下创新学分高的学生享有优先权。

    第十四条 创新学分不满4学分的学生达不到毕业要求。

    第十五条 新增的学生创新活动类别,由学院及相关部门负责申请,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纳入创新学分体系。

    第十六条 创新学分的认定出现争议时,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裁定。

    第十七条 在创新学分申报和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学生已获得的创新学分,并将依据有关规定对有关人员和单位给予严肃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从2017级学生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 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计分标准;

2. 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表;

3. 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汇总表;

4. 西安工程大学毕业生创新学分汇总表。

 

 

 

 

西安工程大学

2016年10月20日

抄送:相关校领导

发: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档(二)

西安工程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6年10月20日印发

打印:吴 静 校对:张克英 共印30份

附件1

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计分标准

(一)科研与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类别

项目内容

学分

说明

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国家级

结项优秀

5

1. 排名不分位次;

2. 毕业前未结项者,按比例分值的1/2计算;

3. 如获奖励,可酌情加1学分。

结项合格

4

省级

结项优秀

4

结项合格

3

厅局级

结项优秀

3

结项合格

2

校级

结项优秀

2

结项合格

1

(二)学科竞赛

类别

项目内容

学分

说明

学科

竞赛

X类竞赛

一等奖(及以上)

12

1. 个人获奖按等级计分,集体获奖按参与项目人数平均计算;

2. 同类比赛只取最高级别获奖对应的学分。第一、二、三名相当于获竞赛一、二、三等奖。

二等奖

10

三等奖

8

优秀奖

6

A类竞赛

一等奖(及以上)

8

二等奖

7

三等奖

6

优秀奖

5

B类竞赛

一等奖(及以上)

7

二等奖

6

三等奖

5

优秀奖

4

C类竞赛

一等奖(及以上)

6

二等奖

5

三等奖

4

优秀奖

3

D类竞赛

一等奖(及以上)

5

二等奖

4

三等奖

3

优秀奖

2

E类竞赛

一等奖(及以上)

4

二等奖

3

学科竞赛

三等奖

2

优秀奖

1

F类竞赛

一等奖(及以上)

2

二等奖

1.5

三等奖

1

优秀奖

0.5

G类竞赛

一等奖(及以上)

2

二等奖

1.5

三等奖

1

优秀奖

0.5

 

(三)文体活动竞赛

 

类别

项目内容

学分

说明

文化、体育、艺术竞赛

国家级文体艺竞赛

一等奖

6

1. 个人获奖按等级计分,集体获奖按参与项目人数平均计算;

2. 第一、二、三名相当于获一、二、三等奖;

3. 正式体育竞赛中破记录者,可在所获名次对应学分基础上分别加4、2、1分。

二等奖

5

三等奖

4

参与者

3

省级文体艺竞赛

一等奖

4

二等奖

3

三等奖

2

参与者

1

校级文体艺竞赛

一等奖

2

二等奖

1

三等奖

0.5

(四)职业资格等级考试

 

类别

项目内容

学分

说明

计算机证书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获四级证书

3

适用于非计算机与电子通信技术类专业学生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获三级证书

2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获二级证书

1

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水平考试获初级程序员级以上证书

4

中国计算机专业技术水平考试获初级程序员级证书

3

各种计算机类国际认证考试获得证书

2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获四级证书

2

适用于计算机与电子通信技术类专业学生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获三级证书

1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获二级证书

0.5

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水平考试获初级程序员级以上证书

3

中国计算机专业技术水平考试获初级程序员级证书

2

参加微软、CISCO、国家信息产业部等知名认证考试,获中级及以上证书

3

语言类证书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2

适用于非外语专业学生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1

通过口语考试

0.5

通过外语专业八级考试

2

适用于外语专业学生

通过外语专业四级考试

1

外国语国际能力测试

一级

3

二级

2

三级

1

四级

0.5

托福考试(TOEFL)80分及以上

2

托福考试(TOEFL)60分及以上

1

雅思考试(IELTS)6.5分及以上

2

雅思考试(IELTS)6分及以上

1

BEC商务英语中级及以上

2

BEC商务英语初级

1

职业英语水平等级中级及以上(三级以上)

2

职业英语水平等级初级、基础级(四、五级)

1

韩语能力考试五级及以上

2

韩语能力考试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1

日本语能力测试一级

2

日本语能力测试二级、三级、四级

1

普通话水平测试超过学生培养方案要求的,且须获得二级甲等以上

1

职业技能证书

高级证书

3

通过职业资格考试者按初级证书获得者计分

中级证书

2

初级证书

1

体育类证书

国家一级运动员

3

国家二级运动员

2

国家三级运动员

1

武术高级(七、八、九段)

2

武术高级(四、五、六段)

1

国家级裁判员一级、二级、三级

2

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等级证书四级及以上瑜伽、舞蹈等体育锻炼证书

1

 

备注:1.“国家级注册资格证书”:指列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的职业资格,可从国家职

业资格工作网http://osta.org.cn查询,证书颁发部门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2.“从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部门为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

(五)论文、著作、作品

类别

项目内容

学分

说明

教材或专著作品

出版专著、译著和文学作品

独立或主编

10

以正式出版物上的版权页署名,或“前言”、“后记”内说明为准。

参编3万字以上

4

参编2万字以上

3

参编1万字以上

2

参编1万字以下

1

发表学术期刊论文

SCI、SSCI、EI收录期刊

第一作者

12

西安工程大学为第一作者署名单位。

第二作者

11

第三作者

10

其他作者

9

我校所列重要期刊

第一作者

10

第二作者

9

第三作者

8

其他作者

7

CSSCI或CSCD收录期刊

第一作者

8

第二作者

7

第三作者

6

其他作者

5

核心期刊或EI、ISTP收录会议论文

第一作者

6

第二作者

5

第三作者

4

其他作者

3

普通学术期刊

第一作者

4

第二作者

3

第三作者

2

其他作者

1

文学、艺术作品

国家级报刊

第一作者

8

在校报上发表一篇文学艺术作品计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学分。

第二作者

6

其他作者

4

省级报刊

第一作者

6

第二作者

4

其他作者

2

地市级报刊

第一作者

4

第二作者

3

其他作者

2

参加

学术

会议

国际学术会议

大会报告

6

排名不分位次

墙报展示

4

国内学术会议

大会报告

4

墙报展示

2

(六)科技创新活动

类别

项目内容

学分

说明

创新型实验

独立进行设计型、研究型实验(设计)

撰写2000字以上实验或研究报告,并考核合格

2

1. 须经两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认可,认定小组评定。

2. 累计不超过2学分

参与教师的设计型、研究型实验(设计)

1

参与科研项目

参与教师科研或教研课题

2

(七)专利

类别

项目内容

学分

说明

专利

发明专利

第一位次

8

1. 以授权号为准;

2. 专利转让8学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软件或课件的技术转让计3学分。

第二位次

7

第三位次

6

其他位次

5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第一位次

6

第二位次

5

第三位次

4

其他位次

2

(八)学术会议或学术交流活动

类别

项目内容

学分

说明

参加

学术

会议

国际学术会议

大会报告

6

排名不分位次

墙报展示

4

国内学术会议

大会报告

4

墙报展示

2

(九)社会实践活动

类别

项目内容

学分

说明

社会

实践

参军并光荣退役

3

出具退役证

“三下乡”活动

全国优秀团队、先进个人

4

 

 

 

由学校团委出具证明,排名不分位次

省级优秀团队、先进个人

3

校(市)级优秀团队、先进个人

2

院级优秀团队,先进个人

1

社会调查

3000字以上调研报告

1

3000字以上调研报告,并产生显著社会效益

2

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

累计一周或满30小时

1

学校校园文化活动、社团活动

担任社团组织成员半年及以上

0.5

由学校团委证明,累计不超过1学分

参与校园文化活动、社团活动

勤工助学活动

半年及以上

0.5

由学工部证明,累计不超过1学分

(十)培训学习

类别

项目内容

学分

说明

行业技能或课程培训成绩合格者

1

由学工部、校团委审定

听学术报告或讲座5次且至少提交1篇2000字以上学习心得

1

 

 

 

 

附件2

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表

学 院

年级专业

学生姓名

学号

手机号

申请依据及申请学分数

申请依据:

申请学分数: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审核人

意见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建议学生应获得学分数

学院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确认学生实获学分数

备注:1. 其中“申请依据”按照“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计分标准”项目填写;

2. 学生申请创新学分时,须同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3. 审核意见确定后,本表由学院存档备案。

附件3

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汇总表

20 20 学年度

学院(部)(盖章): 专业: 班级:

序号

学号

姓名

分值

申请类别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注:此表一式二份,经审核后教务处、学院(部)各存一份。

认定小组组长(签字): 教务处(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4

西安工程大学毕业生创新学分汇总表

学院(部)(盖章): 专业: 班级:

序号

学号

姓名

创新学分值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第三学年

第四学年

合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注:此表一式二份,经审核后教务处、学院(部)各存一份。

认定小组组长(签字): 教务处(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