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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文件【2014】5号关于启动我校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和做好2013年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09点击:

各学院: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工程大教字[2012]14号)的规定和要求,我校2014年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推荐工作和2013年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即日开始。两项工作务必请在2014年3月31日前结束,并将相关资料交教务处实践科(临潼校区C-261室)。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4年项目推荐

1.2014年项目主要面向全校2012级本科学生,须填写《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1),并另附100字以内的项目简介。

2.项目要求:项目类型明确,符合学生实际水平,具有实际意义和具体合理的研究路线或切实可行的实践方案。

3.各类项目学生负责人仅限1人,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项目。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原则上由5人组成。

4.每项创新训练项目须由学生选定指导教师1名,每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一项,指导教师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每项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指导老师不少于2名,鼓励聘请校企联合企业的工程技术专家担任副导师,每名企业指导教师每年最多指导1项。承担2013年项目的学生及指导教师因未结题不得申报2014年的新项目,2012年中止项目的指导教师不得申报。

5.名额分配

学 院

限额

学 院

限额

省级

校级

省级

校级

纺织学院

9

14

服装学院

15

22

机电学院

9

15

人文学院

3

4

电信学院

11

16

理学院

4

6

环化学院

8

12

计算机学院

6

9

管理学院

6

9

艺工学院

9

13

合计

200

(注:a.国家级项目由教育厅专家组从省级项目中选拔而出。

b.原则上各学院不得超项。)

6.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申报表》、项目简介交至所在学院,学院组织大创委员会专家评审排序,并以分数高低汇总至《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将《项目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一式一份)、《学院专家组名单汇总表》(一式一份)以学院为单位交至教务处实践科。

二、13年中期检查项目

1.中期检查。项目主持人必须认真填写①《创新创业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3);②如果有项目进展阶段性成果的,需要提交成果支撑材料,如实物照片、过程照片、实验报告、论文、设计图纸、软件光碟、使用说明等。

2.检查形式。由各项目组提交中期检查表,学院大创委员会专家根据各项目《项目申请表》中提出的研究进度及预期成果,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与评审。

3.项目终止。经多方努力无法完成预期结果,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终止项目的,应上交以下材料:①《中止项目申请书》(附件6);②项目工作总结(3000字以上,对项目开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及项目结论等进行汇报)。上述材料由学院统一送交教务处。

4.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所需表格、附件请在校园网“教务在线—实践教学”下载。

教务处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