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基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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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关于稳定教学秩序的相关规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30点击:

为了适应我校教学工作评价的要求,进一步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任课教师要认识到教好书、育好人是教师的神圣任务,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工程,应自觉履行自己的职责。在教学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西安工程大学教师教学工作细则》进行,避免教学事故或教学差错的发生。教学单位和教学管理部门要及时检查教学各环节的执行情况。一经发现扰乱教学秩序的行为或事件,严格按照《西安工程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的规定做出相应处理,隐瞒不报事故或拖延不办者,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二、学生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上课要携带必要的教材及学习用品,专心听讲,记笔记。不讲话、不睡觉、不看与本节课堂教学无关的其他书籍。

三、任课教师要不断加强对学生学习纪律的教育和管理,采取各种方式随堂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并在“学生学习情况登记表”上记载考勤结果,累计达到规定的旷课学时,按《西安工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任课教师要随堂检查学生班长对该班的考勤结果,并在“学生考勤表”上签字。

四、学生所在教学单位要加强对学生的考勤,负责发放和回收“学生课堂考勤表”。汇总后将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在当月月末公布考勤结果,对违纪者按规定的违纪条款在下月的前五天内给予处理。

五、各班班主任和学生辅导员要加强对学生课堂纪律的教育和早操、晚自习等情况的检查。每月至少深入学生宿舍2次,听课一次,检查早操、晚自习各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书面报学生工作部(处)。

六、任课教师、班主任和辅导员要对学生加强课堂文明教育,要求专用教室由使用班级每天打扫,保持教室的清洁卫生。任何人不得私自搬动教室的桌椅。上课前由各班班长喊“起立”,学生轮流擦黑板,保持讲台清洁。

七、凡上课教师未下课前,其它班级学生不得在门口喧哗,更不得进入教室。下课后学生之间要礼让,不得强进抢出。

八、未经批准和办理手续的学生,不得自行到辅修专业班或任选课课堂内听课,也不得插班听课。

九、未经有关职能部门批准,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私自办班,租让教室和实验室,不得接纳外单位人员参与本校教学的有关活动。

十、保持校园的文明卫生,在校园内男女学生不得勾肩搭背,不得穿背心和拖鞋进入教室或图书馆。不得乱涂、乱贴、乱画。学生不得在校园内经商。不打架斗殴,不抛掷果皮、纸屑等杂物。

十一、严禁教师上课接听手机。

十二、教室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管好教室。教室灯光要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不影响学生学习;教室要按时清扫,保证地面清洁,桌斗无杂物;教员休息室要做到7:50—12:10,13:50—18:00有人值班,不锁门,并做到室内干净整洁,有热水供应,真正起到教员休息室的作用。

十三、各单位领导要加强对教学秩序的检查和管理,应经常深入课堂、宿舍、食堂检查教学秩序和学生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以上规定,望校属各单位及全体师生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工程大学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