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培养大学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鼓励本科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科创活动,引导学生自主性、探索性、实践性学习,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增强学生创新意识,学校自2017级起实行本科生创新学分制度,要求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获得创新创业学分4学分或以上,方可达到毕业要求。根据《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西工程教字【2016】5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创新学分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时间:
2022年3月10日至3月31日
二、学分认定范围:
2018级本科生:2021年9月30日至今参加的创新实践活动。
2019级本科生:2021年9月30日至今参加的创新实践活动。
三、工作流程
1、学院成立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负责。
2、学生申请。凡符合获得创新学分条件者,由学生本人填写《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表》附件3,并附证明材料,此表由学院留存。
3、学院认定。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创新学分。2018级、2019级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中学科竞赛标准参考《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活动组织管理及奖励办法(试行)》(西工程大教字【2016】33号)。
4、公示认定结果。学院审核认定通过后,以班级为单位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直接向教务处反映。教务处组织核查,对不符合事实的创新学分予以取消。
5、学分记录。学院审核、认定、公示无异议后,以班级为单位将认定过程材料统一在学院留存,以便学校检查。
6、学生在创新实践活动成绩汇总表上,学分栏以具体获取学分总数登记。学生创新学分共计完成4学分以上(含4学分),在创新实践活动成绩汇总表中成绩栏记上“优秀”,不足4学分的在成绩栏中不做任何标记直接留白。
7、成绩登陆。各学院将2022年3月31日以前认定的创新学分登记在《2018级创新实践活动成绩汇总表》、《2019级创新实践活动成绩汇总表》中,我处将统一在学校教务系统中导入。
四、工作要求
1、请学院于2022年3月31日之前完成创新学分认定工作,以学院为单位将附表4《2018级创新实践活动成绩登记表》、《2019级创新实践活动成绩登记表》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审查,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xpujwcsjk@163.com。我处将于2022年4月11日之前完成教务系统上创新实践活动成绩录入工作。
2、《2018级创新实践活动成绩登记表》、《2019级创新实践活动成绩登记表》中包含2021年10月份第一次学分认定,目的是让各学院清楚地掌握学生的学分获取情况。请各学院在填写时只填2022年3月份认定的学分和成绩,其他信息不要做任何修改。
3、创新学分认定以“学年”为单位,本次认定材料截至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4、此次认定结束后,学校将对2018级创新学分不够同学进行校内预警,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5、创新学分认定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于在创新学分申报、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和单位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附件1 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西工程大教字【2016】52号.pdf
附件2:《西安工程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附件2 西安工程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2016〕33号.pdf
附件3:《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表》。
附件3 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表.doc
附件4: 《2018级创新实践活动成绩登记表》。
《2019级创新实践活动成绩登记表》。
西安工程大学教务处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