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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中 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05点击: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高教40条”等会议文件精神,强化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加快从评教向评学的转变,达到持续改进教学质量之目的,学校决定于10月31日-11月30日(第9周-13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全面了解并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学校教学整体情况,及时查找、分析和改进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教学过程化管理,做好教学质量监控,切实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质量。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用学院(部)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检查组抽查为辅。

学校成立由校教学质量督导专家、教务处人员为主的检查小组通过随机听课、现场集中检查、专项检查、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学院(部)的教学运行和管理进行巡查;二级学院(部)成立由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院级督导专家及辅导员等组成的检查小组通过查课、听课、问卷调查、查看原始材料、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对本学院的教学运行情况进行认真自查。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以学校的教学管理相关文件和专业培养方案为依据,重点检查教学各环节教学文件执行情况、教学组织落实情况以及教学纪律情况等,具体如下:

(一)课程教学情况

1、高级职称、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的授课情况:检查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比例及承担的教学任务量;检查新开课、开新课教师教学文档准备情况及授课质量;检查对新进博士教学方面的培养与管理等。

2、理论课堂教学

(1)教学文档资料:检查任课教师授课前后教学文档资料的完备情况,主要包括课前教材、教案、讲稿、多媒体课件、教材的准备情况,授课后作业布置批改、辅导答疑、学生平时成绩记录等情况,以及新版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课程进度情况等。

(2)课堂教学效果:通过领导听课、专家听课、同行听课、学生评教等方式,对教师课堂授课质量、仪表教态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过程评定。

(3)教学秩序:主要检查教师有无随意调停课、提前结课、不按时上、下课等违反教学纪律的现象,及学生上课出勤低、迟到早退等违纪情况。

(4)学生学习情况:检查学生上课到课率、抬头率、师生互动等学风情况,学生平时测验、作业完成和质量情况,以及考风考纪和考试结果等情况。

3、实践教学

实验教学包含课内实验、独立实验、开放实验等;实习实训教学包含工程(电子)训练、认识实践、生产实践、课程设计及各类综合性实践等。

(1)实验(实习实训)教学文档资料:检查实验(实习实训)教学文件(实验(实习)大纲、实验(实习)计划、实验(实习)指导书等)、实验室(实习基地)教学文档(实验设备管理、维护与使用、开放记录等,实习基地签约合同等)、教师指导及学生实验(实习)报告等资料的齐全及规范情况等。

(2)实践教学执行情况:检查实验教学条件及仪器设备保障落实情况、实习实训场所基地建设情况;各类实验(实习实训)安排(预约、集中、分散等情况)和开展进度(与教学日历对比)情况;以及教师指导或带队及学生参与实验(实习)的态度、纪律等情况。

(3)实验(实习实训)教学效果:通过听课、巡查等对开设的实验课质量进行评定;通过走访、考察、企业单位评价、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实习实训课程教学效果进行检查,掌握教师指导或带队学生实验(实习)的情况。

(4)学生学习成效:检查学生实验(实习)课的参与度、出勤率、学习态度、学习纪律等,以及实验(实习)报告(日志)、作品、论文竞赛获奖等成果的情况。

(二)教研活动

1.检查各系(教研室)的教学法活动计划执行和记录归档情况。

2.检查各学院(部)开展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的情况。

3.检查各学院(部)开展示范观摩课、公开课等活动开展情况。

(三)工程教育认证立项专业建设情况:主要检查各立项工科专业根据国家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及要求在师资队伍、课程、教学条件等方面所开展的对标建设及进展情况。

(四)学生反馈情况:通过组织学生评教、召开学生座谈会掌握教风师德、课程设置和教学安排、教学条件保障、教学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问题。

(五)教师反馈情况:通过召开教师座谈会,掌握学生学风考风建设、教学资源与设施、教师考核等方面的问题。

(六)自选项目检查:各学院(部)在重点检查以上内容之外,可围绕自身特色建设开展相关方面的专项检查。

三、检查安排及要求

(一)检查工作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10月31日-11月13日(第9周-11周),学院(部)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本单位的教学检查工作;

第二阶段:11月14日-11月23日(第11周-12周),学校教学检查小组到各学院进行抽查;

第三阶段:第13周,召开通报总结大会,各教学检查小组向学校汇报中期教学检查情况,教务处进行总结。

(二)要求

1.思想高度重视:各学院(部)要以本通知的相关内容为指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实施计划,安排教学检查工作日程,召开期中教学检查动员会、座谈会,全面细致地梳理教学工作,并能重视和积极配合学校的抽查工作。

2.做好总结和整改:各学院(部)要做好检查记录、会议记录、数据统计和汇总等工作,客观真实地总结教学各环节的运行情况,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合理有效的整改措施,认真撰写本单位的期中教学自查总结。

四、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部)自查后将整理的查课记录表(附件1)、教师教学效果评价结果汇总表(附件2)及期中教学检查总结(附件3),于11月13日(星期二)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期中教学检查发现的问题教务处会进行整理归类,将相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有关单位,以便进一步加强协同育人,提升教学管理服务水平。

(三)本次期中教学检查涉及的相关附件,请从教务处网站(http://jw.xpu.edu.cn/)的“通知公告”中下载。

联 系 人:李红艳 联系电话:029-83116096

报送地址:临潼校区22-8楼344室

电子邮箱:zhiliang@xpu.edu.cn

附件1:西安工程大学查课记录汇总表

附件2:西安工程大学教师教学效果评估汇总表

附件3:西安工程大学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西安工程大学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