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3〕3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的《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陕教体办〔2023〕6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陕西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意见》等文件要求,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通过选题内容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引领学生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塑造健康优美的心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案例选题原则
选题内容包括在美育改革创新中所形成的具有引领性、突破性、示范性的做法、举措和经验,体现真实性、创新性、时效性、典型性、以及正确育人理念和教育改革发展的必要性,探索“艺工结合”培养模式,融入科学精神、人文素养和艺术品位,以体制机制为突破口贯彻美育教育的人文价值,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一)真实性。因地因校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学生需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二)创新性。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为推进高校美育改革发展进行积极探索,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三)实效性。对高校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四)典型性。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学校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案例选题方向
选题摘要不少于300字,正文不超过5000字,文本内容包括背景、做法、成效、以及深化艺术与工程结合的教学改革模式及举措。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
案例选题方向如下:
1. 高校美育专职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2. 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
3. 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
4. 高校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5.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
6. 高校开展美育教学浸润行动的经验做法
7. 高校美育资源与社会艺术教育资源共享共建典型做法
8. 学校各学科美育资源开发与整合运用
9. 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
10. “艺工结合”的美育培养模式
四、申报要求
(一)格式要求
1. A4 纸张,上边距 3.8 厘米,下边距 3.2 厘米,左边距 3.5 厘米,右边距 2.5 厘米。
2. 正文主标题居中对齐,使用华文中宋二号字。主标题
的段后间距设为 0.5 行。如有副标题需另起一行,使用破折
号加宋体小二号字如:“——******”。
3. 正文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 “一、”。二级标题使用楷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 “(一)”。三级标题使用仿宋三号字,序号使用三号 Times New Roman 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1.”。
4. 正文使用仿宋三号字,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设置为 1.5 倍。正文须配 5—10 幅插图,图片下方附 50 字以内说明,须注明拍摄者。
(二)报送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组织落实,每个单位至少报送2项案例,并以部门为单位于2023年6月30日之前将案例申报书纸质版报送至临潼校区教学楼C-280办公室,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38812879@qq.com。
五、评审与推荐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案例进行评审,择优选出不超过10项案例报送参加陕西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项目评选。
联系人:赵江 电话:13891987910
教务处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