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稳定正常教学运行,保证教学质量,确保开设新课认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开设新课申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根据培养方案及课程安排,督促开设新课的任课教师认真填写《西安工程大学开设新课审批表》(见附件1),同时提交对应课程简介、课程大纲及全部讲稿,所在单位应对照学校相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二、教务处将根据申请材料,对照培养方案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认定,学院审核不严或格式不规范的课程一概不予认定。
三、由于2020版培养方案中新课较多,各教学单位应加强领导,督促任课教师利用寒假充分备课并完成相关材料撰写,并于2月28日(周二)之前将本单位《开设新课情况汇总表》(附件2)及开设新课相关材料(含审批表、课程简介、课程大纲和全部讲稿)纸质版统一报送教学研究科,同时发送相关电子材料至277240151@qq.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周丹
电话:83116070,18092533733
地址:临潼校区22-8楼341室
附件1:西安工程大学开设新课审批表
附件1:西安工程大学开设新课审批表.doc
附件2:开设新课情况汇总表
附件2:开设新课情况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