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相关职能处室: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新设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19年新设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对象包含我校2019年新设且在2023年有首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专业信息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所在学院 |
专业代码 |
授予学位 |
1 |
机器人工程 |
电子信息学院 |
080803T |
工学 |
2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计算机科学学院 |
080910T |
工学 |
3 |
风景园林 |
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学院 |
082803 |
艺术学 |
二、检查程序
1.专业自查
相关专业对照《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本科专业建设标准》(附件1)认真开展自查,如实填写《新设本科专业检查数据表》(附件2),按照自查报告提纲要求撰写《新设本科专业建设情况自查报告》(附件3),并整理完善支撑材料。
2.学院自评
相关学院要组织专家组,按照《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专业建设标准》对专业自查材料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相关专业要根据专家意见对自查材料认真修改及完善。
3.材料公示
学校对新设专业自查材料在教务处网站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
4.材料上报
学校在11月4日前将新设专业自查材料报送至陕西省教育厅审批。
三、有关要求
2019年新设专业检查结论分“合格”“整改”“不合格”三个等次。检查结论为需要“整改”的专业,须限期整改并接受复查。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专业,学校将按省教育厅要求暂停该专业的招生或予以撤销。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自评检查和相关材料准备,确保所有专业顺利通过检查。
四、材料报送
本次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相关学院严格按要求将本学院新设专业建设情况检查材料(新设本科专业检查数据表、新设本科专业建设情况自查报告)(PDF和word版)报送至教学研究科,同时提交支撑材料电子版,每个专业一个压缩包,命名为“学院-专业”。上述材料请于10月31日(下周一)中午12点前发送至277240151@qq.com。
联系方式:周丹,83116070 18092533733,临潼校区22-8行政楼341室
附件1: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本科专业建设标准
附件1 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本科专业建设标准.doc
附件2:新设本科专业检查数据表
附件2新设本科专业检查数据表.docx
附件3:新设本科专业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附件3新设本科专业建设情况自查报告提纲.doc
教务处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