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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辅修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20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辅修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备案工作的通知》(陕学位办〔2022〕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辅修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备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应为学校的优势、特色或一流专业,有2届及以上本科毕业生,师资力量及其他教学条件能够满足辅修专业的教学要求。

二、工作程序

1. 专业应明确辅修学士学位的培养目标、培养方式、修读条件、学位授予条件等方面内容,填写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附件1)《申请新增辅修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2)及《申请新增辅修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附件3)。

2.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辅修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进行评审。专家组由5—7人组成,其中2/3以上成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一定数量的校外专家和教学管理人员。获专家组成员2/3票以上(含2/3)同意的视为通过。评议通过的申请备案专业将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3.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陕西省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大数据平台”向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在线上报相关材料。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重视本次辅修学士学位授权备案工作,建立健全与主辅修制度相适应的人才培养与资源配置、管理制度联动机制,全面提升辅修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确保辅修学士学位授予质量。

2.各专业的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附件1),并与《申请新增辅修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2)《申请新增辅修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附件3)等材料于5月25日前报送,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22-8楼341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jyk@xpu.edu.cn。



附件:1. 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模板  附件1: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模板1.docx

    2. 申请新增辅修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附件2:申请新增辅修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doc

    3. 申请新增辅修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  附件3:申请新增辅修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