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陕教高〔2013〕34号)和《西安工程大学本科专业动态调整实施办法(试行)》(西工程大校字〔2017〕22号)文件精神,为了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学校本着“去库存、强发展、补短板、优资源”的思路,采取“关、停、并、转、增”的办法长期坚持专业建设。为了做好我校2022年新专业申报和专业动态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满足社会发展需要原则。鼓励围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人工智能”“碳中和”等国家发展战略,按照《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省级发展规划,支持增设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各制造、新能源、新材料、集成电路、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制造、应急技术与管理、自然保护与生态环境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优先设置契合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对接新兴产业当前急需和行业产业发展需要和文理、理工等交叉融合的新专业。要大胆撤销同质化专业、社会需求不旺专业。
2.学科专业匹配原则。鼓励对照学科支撑专业情况,在满足优势学科的基础上设置和调整专业,优先支持设置有较强学科做支撑的专业,逐步调整缺乏学科支撑的专业。
3.宽口径发展原则。鼓励主动对接国家高考改革,进行“大类招生”探索与改革,推动专业宽口径发展,减少过专过窄专业设置,长期单班招生的专业原则上将停招或予以撤销。
二、工作要求
1.新专业申报
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专业建设和发展规划,参照《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2年新增)》(附件1)、《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新增)》(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3)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版)》,对拟新增专业进行科学论证,对社会人才需求状况进行深入调查和全面分析,应有明确的人才培养目标、科学的专业建设方案和规范的人才培养方案,并具有一定的办学基础和必需的师资队伍、实验场地等基本办学条件。
2.专业动态调整
(1)提出专业动态调整方案
教学单位应从学科专业支撑、生源质量、社会需求、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师教学成果、学生就业等方面进行调查分析和论证,提出本单位2022年专业动态调整工作方案,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后报教务处。原则上申报新专业的教学单位,至少申请撤销或停止招生1个现有专业。
(2)提交已预警整改总结
已作停止招生处理的专业和已作预警处理的专业,应由所在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总结报告。
三、工作程序
1.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统筹考虑新专业申报和专业动态调整工作,请于2022年5月25日前将以下所需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版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jyk@xpu.edu.cn。
2.所需材料
(1)新专业申报
拟设置目录内专业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附件4)、目录外专业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附件5);拟设置专业的人才需求调研报告;专业建设方案;④专业培养方案。
(2)专业动态调整
2022年专业调整方案(应包含拟撤销或停止招生或拟新增大类招生专业的论证说明);2021年预警专业的整改总结报告。
3.学校将根据《西安工程大学本科专业动态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组织召开专业动态调整工作小组会议进行研究,提出新专业申报和动态调整的初步意见,经过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执行。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3116070
地址:临潼校区22-8楼341
附件1:《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2年)》
附件1: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2年新增).pdf
附件2: 《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
附件2: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新增).pdf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pdf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doc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doc
西安工程大学专业动态调整工作小组(教务处代章)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