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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互联网+纺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4点击: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省级复赛的通知》(陕教〔2017〕120号)、《西安工程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要求,为结合我校办学特色,突出行业创新教育,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现将我校2017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安排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纺织”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我校是一所以工为主,纺织、服装为特色,工学、法学、文学、理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多层次发展的高等学校。学校立足于西部,服务于纺织、服装行业和区域经济。纺织行业内涵丰富,涉及学校的纺织与材料、服装与艺术设计、机电工程、电子信息、管理、环境与化学工程、计算机科学、理学、人文社会科学、艺术工程、思政等全部的专业、学科、学院,是我校办学百年所逐渐形成的办学特色。因此,纺织行业包含了纺织、服装、纺织机械、纺织自动化、艺术、企业管理与企业文化、物流、商业零售、消费服务等等丰富内涵,为了结合校情,突出办学特色,突出行业创新教育,我校2017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主题为 “互联网+纺织”。大赛名称为:西安工程大学“互联网+纺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西安工程大学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招生就业处、研究生部、校友会

   承办单位:西安工程大学纺织与材料学院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各行各业,尤其是与我校的行业特点(纺织行业)紧密结合,培育各行各业尤其是纺织产业基于互联网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发挥互联网在促进纺织工业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

参赛项目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类型:

(一)“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如水土保持生态纺织品,无土栽培无纺布等;

(二)“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如纺织行业的人工智能(例如纱线自动打结器、高温湿热环境下染色机械臂、自动缝纫机器人等)、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医用纺织品、航空航天用纺织品、纺织新材料等;

(三)“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如服装表演、广告、批发与零售等;

(四)“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五)“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如纺织企业物流、家居、线上时尚服饰专卖店;

(六)“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如纺织职工教育培训、康复纺织品、户外纺织品等项目;

(七)“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如社区养老等。

   参赛项目内容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

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我校在校生(可以是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

(二)初创组

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三)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四)就业型创业组

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大赛参赛对象须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六、比赛赛制

   本次大赛由学校主办,纺织与材料学院具体牵头承办。各学院由教学副院长、学生主管副书记共同负责,由各学院组织本学院大赛作品的推荐工作,各学院要按照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数(本专科生、研究生)18‰的比例组织学生参赛(即每1000名学生应至少有18个参赛项目)。作品由各学院团总支负责汇总上报,承办单位纺织与材料学院负责全校大赛作品的收集、校赛组织等具体工作。各学院征集的作品和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必须于2017年5月15日前交纺织与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临潼校区人文楼118办公室,联系人:付成程,电话:029-82330156)。

七、赛程规划

   西安工程大学“互联网+纺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参赛报名:4月份。各学院组织大赛作品的推荐工作,各学院要按照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数(本专科生、研究生)18‰的比例组织学生参赛(即每1000名学生应至少有18个参赛项目)。

(二)比赛阶段:5月份。参赛作品由各学院团总支负责汇总上报,承办单位纺织与材料学院负责大赛作品的收集、组织工作。作品由大赛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

(三)颁奖总结阶段:6月份。获奖选手进行颁奖总结,提交作品最终版,上报陕西省赛区组委会。

八、大赛奖励

(一)西安工程大学“互联网+纺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级别为校级,获奖者将按校级进行奖励;

(二)获奖作品将按相关规定要求推荐参加陕西省“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省比赛级别为省级,全国比赛级别为国家级,将参照学校相关规定给参赛指导老师相应工作量,并对获得奖项的老师及学生按学校相关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九、宣传动员

   本次大赛由教务处牵头,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招生就业处、研究生部、校友会等部门及各学院共同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

各部门要各负其责,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做好宣传动员及作品征集工作。学生处负责各学院学生的动员宣传工作,校团委负责全校各级团组织的宣传动员工作,研究生部负责在校研究生的宣传动员工作,校友会负责已毕业校友的动员组织工作,教务处、学院负责教师的动员组织工作,尤其是要积极组织动员学院内部及跨学院组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参与竞赛。

十、资料下载

  西安工程大学2017“互联网+纺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赛事安排与报名表等相关资料可在西安工程大学教务处与纺织与材料学院主页上下载。

  联系人:教务处:乔晓荷(029-62779182)

  纺织与材料学院:付成程(029-82330156)

 

 

 

 

 

                                            

                                           

                                          西安工程大学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