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现就2026届毕业生申请延期毕业的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但未取得规定的学分,没有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和学校毕业要求的,根据个人意愿可在毕业生学历注册前,申请延长在校学习时间。
二、申请程序与要求
(一)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需在教务处官网下载并填写《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延期毕业申请表》,经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至教务系统,并在教务系统提交延期毕业申请,纸质版申请材料留存学院备查,申请截止时间为于6月18日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延期毕业申请表》所有内容应逐项填写。家长签名弄虚作假者,责任自负。
(三)经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批通过后,学生获得延期毕业资格,办理缴纳学费、申请住宿、注册等后续相关手续。学院审核时需要按照学生申请表上所选择的修读方式(“在校修读”或“离校自修”)在系统中的“是否在校”一栏点选“在校”或“不在校”。
(四)延期毕业时间为一年,且只能申请一次,期间不得申请休学,且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
(五)延期毕业学生可选择在校修读和离校自修。
三、延期毕业学生的管理
(一)延期毕业学生是有学籍在校生,编入下一年级,享有在校生相同待遇,应按时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按时注册,接受学校管理。
(二)延期毕业学生在校期间须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学校组织的上课、考试等教学活动。
(三)延期毕业学生未通过课程的考核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学生且只有一次考核机会,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学校不再另行安排补考,课程考核将于2026-2027学年第二学期进行,考核均在临潼校区进行,届时会在教务处官网发布具体通知和考试安排。
(四)通识任选课、英语拓展课未修够的学生,请于延长在校学习时间的两学期内关注教务处官网的选课通知,按照选课通知要求进行选课。
四、延期毕业学生的毕业和授位规定
学生在延长在校学习期间,取得规定的学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和学校毕业要求的,发给毕业证书。未达到的,发给结业证书。符合《西安工程大学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五、其他说明
(一)申请在校修读学生,默认为需要住宿,其延期毕业期间的学生管理和教学活动由学院负责。住宿由教务处与学工部协商安排。
(二)申请离校自修的学生,在完成相应学习任务之余,须经家长同意,可申请参加校外工作或实践,在校外的安全与稳定工作由学生本人和家长全权负责。
(三)未尽事宜,可联系教务科,联系电话:81369183。
教务处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