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并为推荐申报陕西省2027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做好准备,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本次教学成果奖评选坚持“对标省级、突出特色、注重实效”的原则,重点支持在以下领域开展深入研究并取得显著成效的成果:
1.构建“大思政”育人新格局
推进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领域育人体系。重点支持将“梦桃精神”等行业特色文化融入思政教育,打造行业特色思政“金课”。
2.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及数字化转型
主动适应人工智能迅猛发展带来的教育生态重塑,探索“师-生-机”协同教学新模式。重点支持AI赋能专业建设、课程重塑、教材开发及教学评价改革,推动教育教学从“批量培养”向“精准画像”转型。
3.深化产教融合与卓越工程师培养
紧扣陕西省重点产业链和学校“双优”建设要求,深化校企协同育人。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以及“学科—产业—就业”闭环联动机制、校企“双导师”制、项目制科研育人等方面的改革实践。
4.加强基础学科和卓越拔尖人才培养
深化基础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实施“优质生源拓展计划”。重点支持本硕博贯通培养机制改革、长周期全链条培养模式探索,以及在“互联网+”、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高水平学科竞赛中的育人机制创新。
5.深化新工科、新文科建设
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推进学科交叉融合。重点支持“纺织+”“设计+”“智能+”等跨学科专业集群建设,以及传统学科专业的数字化升级改造。
6.健全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体系
完善内部质量保障机制,深化教育评价改革。重点支持基于大数据的教学质量监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以及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教师教学评价体系构建。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成果应反映新时代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科学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
(二)申报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三)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完成人须为我校正式在职在岗人员,且在我校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政治立场坚定,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风,师德高尚,近5年未发生教学事故或学术不端行为。同一名教师作为第一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仅限1项,作为成员申报的成果限报2项。
(四)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鼓励跨学院、跨校、校企等联合申报,我校须为第一完成单位。
(五)成果完成人及完成单位数量要求:
特等奖: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
一等奖: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7人。
二等奖: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
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
(六)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一线普通教师所取得的相关成果,在同等水平条件下可优先获奖。
(七)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三、奖项设置与评审原则
(一)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学校将根据成果的创新程度、实践效果、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择优评选。
(二)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突出成果的创新性、实践性、示范性和推广应用价值。评审将向教学一线倾斜,优先奖励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四、申报程序
(一)成果实行自愿申报、逐级推荐制度。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成果,由该成果第一完成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成果的初审和推荐工作,重点审核成果的政治方向、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实践检验年限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择优向学校推荐。
(三)学校教务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成果将提交校外专家组成的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
(四)评审结果经校本科教学委员会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并颁发获奖证书。
五、材料报送
2026年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分为纸质材料报送和网络申报两个部分,要求如下:
(一)纸质(含电子版)材料报送
1.《西安工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及教学成果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字),电子版为PDF格式。
2.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支撑材料汇编成册(1份)。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2本或2套)。
3.各学院对申报项目审核后排序推荐,填写《西安工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为Excel格式、盖章扫描PDF件)。
(二)网络材料报送
登录“西安工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成果评审网站”(具体申报时间、网址待后续通知)上传申报书等相关材料;拟不公开内容的项目,请提供上网路径和密码。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请各单位于2026年10月30日(星期五)12: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临潼校区行政楼341室),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jiaoyanke@xp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XX学院-2026年教学成果奖申报”。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六、其他相关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打磨工作,确保申报成果的质量和水平,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学校将从获得校级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教学成果中,择优推荐参加更高层次的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选。
(三)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或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赵凯威 联系电话:029-81369191
西安工程大学教务处
2026年9月18日
附件:
1.西安工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2.西安工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3.填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