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的通知》(教就业厅函〔2025〕5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陕西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的通知》(陕教生办〔2025〕5号)文件精神,依据《西安工程大学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西工程大教字〔2024〕15号)要求,压实微专业建设主体责任,规范教学运行管理,全面掌握微专业建设进展、课程实施、学生修读及培养成效,强化过程质量监控,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立项微专业阶段评估和2025年立项微专业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1.2024年微专业(阶段评估):2024年经学校审批立项建设的8个微专业(名单见附件1)。
2.2025年微专业(中期检查):2025年经学校审批立项建设的8个微专业(名单见附件2)。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一)微专业建设情况
围绕微专业团队在培养方案与目标定位、教学团队与师资配置、课程体系与教学资源、教学运行与学生发展等主要方面,全面了解各项建设任务的推进进度和落实情况。
(二)经费使用情况
逐项核查微专业建设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重点检查经费使用的合规性、支出进度及其对微专业建设的支撑保障作用。
(三)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梳理微专业团队在目标定位、师资配备、课程开发、产教融合、招生运行、经费保障等方面存在的堵点难点,逐条分析原因,提出可落地、可执行的整改改进措施。
(四)下一步建设计划
落实微专业后续招生、教学运行及持续优化的实施方案;梳理课程资源完善、教学质量报告等工作安排。
三、工作程序
(一)学院自查
各微专业所在学院对照检查评估内容,组织微专业负责人认真梳理建设情况,整理支撑材料,填写《西安工程大学微专业建设情况自查报告》(附件3)。
(二)学校评审
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学院提交的自查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现场考察或问询答辩。检查结果分为:通过、限期整改、不通过。
1.通过:建设任务推进正常,达到阶段性/中期建设指标。
2.限期整改:存在部分任务滞后,须在收到反馈意见15日内提交整改报告并完成整改复核。
3.不通过:建设严重滞后、课程长期不开班、招生规模严重不足、经费使用混乱,视情况予以暂停招生、撤销微专业立项处理。
(三)结果反馈与应用
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省级/教育部“双千计划”微专业推荐备案和项目续建的重要依据。检查结果全校内部通报,限期整改的项目若到期复核仍不合格,予以撤销立项。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
1.《西安工程大学微专业建设情况自查报告》(附件3,Word版及签字盖章PDF扫描件)和《西安工程大学微专业检查汇总表》(附件4,Excel版及签字盖章PDF扫描件)。
2.其他支撑材料:微专业培养方案(附件5,Word版),所有课程教学大纲(附件6,Word版)。
(二)报送方式
1.平台上传:微专业负责人于2026年9月24日前登录「西安工程大学质量工程网站」(http://xpu.kypt.chaoxing.com),在「2024年/2025年校级微专业阶段检查」模块内填报中期检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供专家在线评审查阅。
2.各微专业开设学院于2026年9月24日(星期四)前将电子版材料以“单位名称-微专业检查材料”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jiaoyanke@xpu.edu.cn;纸质材料仅需报送附件3和附件4的签字盖章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临潼校区22-8行政楼341室)。教务处不接受未经单位审核的个人报送材料。
五、工作要求
1.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微专业检查评估工作,将其作为推进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各微专业负责人要认真对照检查评估内容,全面梳理建设进展,如实填报相关材料,确保数据准确、内容完整。
3.学校将根据检查评估结果,对建设成效显著的微专业给予持续支持,对存在问题的微专业提出整改要求,对整改不力的将视情况予以调整或终止建设。
联系人:耿倩 联系电话:029-81369190
教务处
2026年9月11日
附件:
1. 西安工程大学2024年微专业立项建设名单
2. 西安工程大学2025年微专业立项建设名单
3. 西安工程大学微专业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4. 西安工程大学微专业建设情况检查汇总表
5. 微专业培养方案(模版)
6. 微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