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函〔2023〕1299号)精神,经个人申报、教学单位推荐,教务处形式审查,校外专家评审,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学校拟推荐7项成果申报省级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见附件)。
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上述情况及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1月24日—11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南路19号教务处
邮箱:jyk@xpu.edu.cn
附件:西安工程大学2023年拟推荐陕西省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名单(1).docx
教务处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