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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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初教学检查的安排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23点击:

关于2020-2021学年第学期初教学检查的安排

学院(部)

保障教学工作稳定运行,不断促进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学校决定本学期继续开展系列教学活动。现将学期初需启动的相关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教学文件的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与安排详见《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教学工作的通知》,《西安工程大学教学文件检查意见表》及《西安工程大学开学初教学检查总结》见附件1、附件2。

学院(部)领导干部听课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干部听课制度》(工程大教字〔2011〕13号)要求,各学院(部)院长、党委书记、副院长、副书记、系(教研室)主任、实验中心主任,每月至少听课两次,听课后需完成新修订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见附件3)。

各学院(部)督导根据《西安工程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修订)》(西工程大教字〔20211号)开展相关工作。

领导干部听课表、督导听课表由学院(部)自行保存,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将进行专项检查

、教学法活动

各学院(部)应围绕以下四个主题制定本学期教学法活动计划,用以指导系(教研室)的教学法活动。

(一)系统学习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重点学习《西安工程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西工程大教字〔2019〕3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试卷审核程序的通知》(西工程大教字〔2020〕12号)、《<西安工程大学试卷样表><西安工程大学评分标准样表>填写说明》(教务处文件〔202019号)等,明确并严格贯彻教学各环节的各项具体要求。

(二)研讨学习课程思政内容重点、教学体系,研讨如何结合专业特点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如何将课程思政融入课堂教学建设全过程,并提升教师课程思政建设的意识和能力。

(三)学习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和学校OBE系列文件,工科专业按照国家标准持续完善认证系列工作,人文社科类专业按照学校的专业评估方案做好专业建设和校内评估。

研讨学习本年度新修订的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结合工程教育认证要求和课程标准,领会新版教学大纲知识结构熟知本专业培养目标总体要求及课程体系具体安排。

各学院(部)根据学校规定的主题及本单位工作总体安排,明确本单位教学法活动主题与计划,各系(教研室)按计划落实。活动相关内容请记载于教学法活动记录本,自行保存以备后续检查

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各项工作,认真组织,落实成果。学期初召开的全院教职工大会上,强调教学规范,引导教师上好每一堂课,完成好每一个教学环节。

学校督导抽查环节中教学文件仍存在问题的相关教师与学院,将予以通报。教学文件检查、领导干部与督导听课、教学法等活动的开展成效,将在年终本科教学绩效分配时予以综合考虑。

联系人:侯锦丽  李红艳

联系电话:029-83116096

电子邮箱:zhiliang@xpu.edu.cn

办公地址:临潼校区22-8楼344室

附件:1.教学文件检查意见表

2.开学初教学检查总结

3.西安工程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

教务处

2021年2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