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初教学检查的安排
各学院(部):
为保障教学工作稳定运行,不断促进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学校决定本学期继续开展系列教学活动。现将学期初需启动的相关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教学文件的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与安排详见《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教学工作的通知》,《西安工程大学教学文件检查意见表》及《西安工程大学开学初教学检查总结》见附件1、附件2。
二、学院(部)领导干部听课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干部听课制度》(工程大教字〔2011〕13号)要求,各学院(部)院长、党委书记、副院长、副书记、系(教研室)主任、实验中心主任,每月至少听课两次,听课后需完成新修订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见附件3)。
各学院(部)督导根据《西安工程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修订)》(西工程大教字〔2021〕1号)开展相关工作。
领导干部听课表、督导听课表由学院(部)自行保存,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将进行专项检查。
三、教学法活动
各学院(部)应围绕以下四个主题制定本学期教学法活动计划,用以指导系(教研室)的教学法活动。
(一)系统学习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重点学习《西安工程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西工程大教字〔2019〕3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试卷审核程序的通知》(西工程大教字〔2020〕12号)、《<西安工程大学试卷样表><西安工程大学评分标准样表>填写说明》(教务处文件〔2020〕19号)等,明确并严格贯彻教学各环节的各项具体要求。
(二)研讨学习课程思政内容重点、教学体系,研讨如何结合专业特点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如何将课程思政融入课堂教学建设全过程,并提升教师课程思政建设的意识和能力。
(三)学习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和学校OBE系列文件,工科专业按照国家标准持续完善认证系列工作,人文社科类专业按照学校的专业评估方案做好专业建设和校内评估。
(四)研讨学习本年度新修订的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结合工程教育认证要求和课程标准,领会新版教学大纲知识结构,熟知本专业培养目标总体要求及课程体系具体安排。
各学院(部)根据学校规定的主题及本单位工作总体安排,明确本单位教学法活动主题与计划,各系(教研室)按计划落实。活动相关内容请记载于教学法活动记录本,自行保存以备后续检查。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各项工作,认真组织,落实成果。再学期初召开的全院教职工大会上,强调教学规范,引导教师上好每一堂课,完成好每一个教学环节。
对学校督导抽查环节中教学文件仍存在问题的相关教师与学院,将予以通报。教学文件检查、领导干部与督导听课、教学法等活动的开展成效,将在年终本科教学绩效分配时予以综合考虑。
联系人:侯锦丽 李红艳
联系电话:029-83116096
电子邮箱:zhiliang@xpu.edu.cn
办公地址:临潼校区22-8楼344室
附件:1.教学文件检查意见表
2.开学初教学检查总结
3.西安工程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
教务处
202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