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采集
与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 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附件1)以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培训会的通知》精神,为做好系统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内容:
信息采集范围为2022—2023学年全体在校生本学年内的实习情况,实习是指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
二、工作安排:
1.教务处负责信息审核,学院负责此次信息采集、录入和定期更新。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实习信息采集工作,加强实习数据采集的管理和统筹,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各学院组织填写“实习监管数据模板”(附件2)收集数据,通过学院分账号,进入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网站 :https://sx.chsi.com.cn/)上传信息。各学院于3月20日前完成2022—2023学年实习数据。
三、培训安排:
陕西省教育厅高教处2月23日(周四)将开展“全国大学生实习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培训会,请各学院确认一名学院负责人负责数据报送工作并参加培训会议,请于2月21日17:00前将《院系数据报送负责人信息表》(附件3)发送至实践教学科邮箱xpujwcsjk@163.com。
培训时间:2023年2月23日(周四)下午15:20。
培训地点:金花校区1-315智慧教室。
联系人: 封彦 18066622496 乔晓荷 15389616662
教务处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