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程大学
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省级复赛的通知》(陕教高办〔2023〕20 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实现我校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的新突破,我校将全面启动西安工程大学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请各单位(部门)积极动员,认真落实,做好本届大赛的报名和组织工作。具体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 我会创
二、大赛目标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更协同,落实
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和弘扬红色基因,聚焦“五育”融合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开启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新征程,激发青年学生创新创造热情,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国际创新创业盛会,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
三、大赛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
四、大赛内容
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产业命题赛道(详见附件 1—3)。
五、参赛赛道和组别
(一)高教主赛道(含国际赛道)
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项目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根据所处创业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内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
(二)红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六、参赛要求
(一)内容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 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 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 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 化传播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参赛项目 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 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二)报名要求。
1、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对象为本、硕、博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8年之后毕业的本、硕、博毕业生)。 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8 年 3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2、一个项目只能选择一个赛道、一个类型、一个组别。本科生、研究生可以参加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3、每名学生只能参加一个团队,原则上不允许交叉申报。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建议团队人员总人数不超过15人,含团队负责人)。允许跨校组建团队,跨校组建团队的,项目负责人须由我校学生或毕业生担任,项目报送单位须为西安工程大学。
4、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三)审查要求。
学院负责本院参赛项目审查工作,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主要包括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和参赛资格。
七、比赛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2023 年 6 月)
参赛团队必须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在“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 手册指导报名参赛。通过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赛事咨询。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9 日——6月20日。
(二)校赛评审(2023年6月20日)
1、初赛
学院对报名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确保项目参赛资料完整、真实,对照评审要求,学院对作品进行评审、筛选,汇总比赛成绩,确定推荐次序,6月20日12点之前将项目材料按要求提交至学校。
2、复赛(6月21日——7月5日 网评、路演)
大赛评审委员会邀请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网络评审以及现场评审,遴选参加校级总决赛的候选团队。
3、总决赛(7月10日左右 总决赛路演)
通过校级复赛的团队,需根据评委意见完善项目资料。总决赛时需准备项目PPT,项目计划书,进行现场答辩,校外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校级金奖、银奖、铜奖,学校根据赛道对金奖项目进行集中辅导并推荐省赛。
(三)项目打磨与推荐省赛
校赛结束后,大赛组委会将根据省赛、国赛要求选拔优秀团队参加集中培训,并按照学校推荐项目配额择优遴选项目推荐参加陕西省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八、赛事宣传
1、各学院需成立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本学院宣传、报名及项目初赛的遴选与推荐工作。
2、动员报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切实形成全校“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以期最大程度调动广大师生的参与热情,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迈向更高质量的新台阶。 各学院至少组织一场宣讲会,对大赛的基本情况进行讲解。根据各自学科特点和近两年学生创新创业成果,深度挖掘自身科研优势和学科特色,积极组织动员学生,鼓励本、硕多层次学生参赛。
3、分配指标。为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教育氛围,保证大赛参赛项目质量,本届校赛为各单位设置了最低参赛项目数量标准。各参赛项目可邀请毕业5年以内的本校毕业生参赛(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
本科生、研究生项目数量,分别不低于在册本科生、研究生人数的22‰。其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不低于2‰。2023年本科生、研究生参赛项目分配指标数量表详见“附件9”。
学校将通报各学院参赛项目报名情况和组织实施情况,并将各学院参赛情况、校赛获奖数、省赛以上获奖情况作为核心指标纳入学院年度绩效目标考核体系。
九、大赛奖励
学校比赛(简称“校赛”)设金、银、铜奖。其中金奖占参赛项目的6%,银奖占参赛项目的8%,铜奖占参赛项目的12%。
学校依据《西安工程大学学科建设突出贡献激励办法(试行)等五项制度的通知》(西工程大党字〔2023〕1号) 》、《西安工程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西工程大教字〔2023〕11号) 对获奖团队学生和指导教师进行奖励,同时对获奖学生进行创新学分认定。
十、相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覆盖。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泛宣传发动,严格规范、精心组织,动员尽可能多的学生、校友报名参赛。要以此次比赛为契机,以赛促学、以赛促教,积极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不断提高我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二)积极组织,认真落实。各学院要成立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赛事日常事务管理工作,积极做好赛事宣传动员,做好项目培育、选拔、申报工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诚实守信,严格把关。各学院要做好学生资格审查,把好诚信关,选择优秀原创项目参加比赛。要认真研究文件精神,熟知有关政策要求,确保项目真实原创,严格遵守比赛规则。
十一、资料下载及联系方式
1、6月 20日12点之前各学院将参赛报名表、项目计划书、《**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成绩排序表》(附件 4、 附件 5、附件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成绩排序表》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名单以及电子版名单送至教务处实践科22-8,342办公室。
2、西安工程大学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等相关资料,可在西安工程大学教务处、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主页下载。
联系人: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赵 森 029-83239134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曹 鑫 029-83239134
教务处 封 彦 029-81369189
乔晓荷 029-81369189
西安工程大学
2023年5月19日
附件:
1.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2.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3.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产业命题赛道方案
4.西安工程大学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5.西安工程大学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计划书格式(仅供参考)
6.西安工程大学**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学院联系人信息表
7.西安工程大学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成绩排序表
8.2023年本科生、研究生参赛项目分配指标数量表
9.第八届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三强争夺赛视频链接;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XX4y167Fr/
10.第七届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三强争夺赛视频链接;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Pq4y1G7zF/
11.第六届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三强争夺赛视频链接;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av202751705
12.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三强争夺赛视频链接;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9E411M7PX/?spm_id_from=333.788.videocard.1
附件1
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高教主赛道(含国际参赛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
(一)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二)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三)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四)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一)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二)按照参赛学校所在的国家和地区,分为中国大陆参赛项目、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国际参赛项目三个类别。国际参赛项目和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可根据当地教育情况适当调整学籍和学历的相关参赛要求。
(三)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如有其他语言需求,请联系大赛组委会。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项目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根据所处创业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内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设置参赛项目类型。
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组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9年3月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研究生组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项目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9年3月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四、奖项设置
(一)本赛道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中国大陆参赛项目设金奖150个、银奖350个、铜奖1000个,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设金奖5个、银奖15个、铜奖另定,国际参赛项目设金奖50个、银奖100个、铜奖350个。
(二)本赛道设置最佳创意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商业价值奖等若干单项奖。
(三)获得金奖项目的指导教师为“优秀创新创业导师”(限前五名)。
附件2
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
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继续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有温度、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红色青春筑梦创业人生 绿色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二、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将思政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传承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全面推进课程思政,涵养青年学生家国情怀;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助力“新农村、新农业、新农民、新生态”建设,引导师生扎根基层创新创业,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三、主要活动与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2022年4月)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聚焦“新农村、新农业、新农民、新生态”建设,围绕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要求,结合地方实际需求,制定本地2022年“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要明确活动时间、地点、规模、形式、支持条件等内容,并于2022年4月30日前报送至大赛组委会(电子邮箱:internetplus@moe.edu.cn)。
(二)活动报名(2022年4—7月)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挖掘本地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参与活动,组织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15日至7月31日。
(三)启动仪式(2022年4月)
大赛组委会将于4月下旬在重庆市举行2022年“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全国启动仪式,举办多项同期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组织实施(2022年4—9月)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全面总结历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基础上,负责组织本地“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关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挖掘乡村多元价值,认真做好需求对接、培训宣传及创造项目落地环境等工作。大学生项目团队要积极深入基层,积极利用专业知识开展创新创业,助力乡村振兴。高校要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专项经费、校地协同等多种形式,努力实现项目长期对接,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五)总结表彰(2022年9—10月)
各地各高校要及时做好本次活动的经验总结和成果宣传。大赛组委会将遴选优秀案例,在总决赛期间的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中展出。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安排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国家开放大学学生(仅限学历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三)奖项设置
1.本赛道设置金奖50个、银奖100个、铜奖350个。
2.本赛道设置乡村振兴奖、最佳公益奖等单项奖。
3.获得金奖项目的指导教师为“优秀创新创业导师”(限前五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要成立专项工作组,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联动共推的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统筹资源、加强保障。各地要积极协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以及行业企业、公益机构、投资机构等,通过政策倾斜、资金支持、设立公益基金等方式为活动提供保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应认真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工作,通过提前谋划、集中启动、媒体传播,线上线下共同发力,全面展示各地各高校青年大学生参与活动的生动实践和良好精神风貌。
(四)敢于尝试、积极创新。利用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新型传播与销售途径,引导、助力红旅项目团队把握机会,积极创新创业。
附件3
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
创业大赛产业命题赛道方案
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立产业命题赛道,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发挥开放创新效用,打通高校智力资源和企业发展需求,协同解决企业发展中所面临的技术、管理等现实问题。
(二)引导高校将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促进学生了解产业发展状况,培养学生解决产业发展问题的能力。
(三)立足产业发展,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校企协同培育产业新领域、新市场,推动大学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二、命题征集
(一)本赛道针对企业开放创新需求,面向产业代表性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以及入选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大型企业征集命题。
(二)企业命题应聚焦国家“十四五”规划战略新兴产业方向,倡导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围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对应的产业和行业领域,基于企业发展真实需求进行申报。
(三)命题须健康合法,弘扬正能量,知识产权清晰,无任何不良信息,无侵权违法等行为。
三、参赛要求
(一)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支参赛团队只能选择一题参加比赛,允许跨校组建、师生共同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揭榜答题的实际核心成员。
(二)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7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教师(2022年7月31日前正式入职)。
(三)参赛团队所提交的命题对策须符合所答企业命题要求。参赛团队须对提交的应答材料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物权。
(四)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如有其他语言需求,请联系大赛组委会。
四、赛程安排
(一)征集命题。请命题企业于2022年4月30日24:00前进入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进行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产业命题赛道命题申报。如申报命题入选,申报企业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命题申报表(纸质稿)寄送至大赛组委会备案。
(二)命题发布。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的产业命题进行评审遴选。入选命题于5月上旬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公开发布和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PILC)官网(网址:www.pilcchina.org)公开发布。
(三)参赛报名。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中国大陆和港澳台地区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同上)进行报名。国际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PILC)官网(网址同上)进行报名。参赛报名及对策提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2年7月31日24:00。请命题企业、学校及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同上),查看校企对接的具体流程,积极开展对接,确保供需互通。
(四)初赛复赛。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地结合参赛报名等情况自行决定,项目评审可邀请出题企业的专家共同参与。各地应在8月15日前完成入围总决赛的项目遴选与推荐工作。各地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总决赛参考。
(五)总决赛。入围总决赛项目通过对策讲解、实物展示和专家问辩等环节,决出各类奖项。具体安排与大赛整体安排保持一致。
五、奖项设置
本赛道设置金奖30个、银奖60个和铜奖210个。
六、其他说明
(一)大赛组委会不保障所有命题均可揭榜及提交对策满足命题企业要求。本届大赛未获揭榜的产业命题,经命题企业同意,将在大赛平台持续发布,可申请参加下一届大赛。
(二)命题企业需遵守大赛的规章制度,按照大赛的流程和要求参与大赛的相关活动。鼓励企业和高校在赛后积极启动项目对接会,进一步推动项目落地。
附件8 2023年本科生、研究生参赛项目分配指标数量表
序号 |
学院 |
本科生 |
研究生 |
任务量总计 |
项目数 |
项目数 |
(其中红旅数量) |
1 |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
36 |
7 |
43(3) |
2 |
机电工程学院 |
34 |
6 |
40(3) |
3 |
电子信息学院 |
43 |
12 |
55(5) |
4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20 |
6 |
26(3) |
5 |
管理学院 |
32 |
12 |
44(4) |
6 |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
63 |
12 |
75(7) |
7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11 |
4 |
15(2) |
8 |
理学院 |
27 |
5 |
32(4) |
9 |
计算机科学学院 |
32 |
7 |
39(4) |
10 |
新媒体艺术学院 |
29 |
3 |
32(4) |
11 |
材料工程学院 |
12 |
3 |
15(2) |
12 |
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学院 |
23 |
4 |
27(3) |
1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 |
2 |
2(2) |
14 |
时尚文化创意产业园 |
5(均可) |
5 |
15 |
工程训练中心 |
3(均可) |
3 |
|
453 |
453(46) |
注:本科生研究生均按照在校生的22‰ 进行核算。本科生数据由教务处提供,研究生数据由研工部提供。各学院申报项目数量不低于规定数量。本科生2022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国家级作品、省级大创作品必须申报此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否则经费减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