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校自2017级起实行本科生创新学分制度,要求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获得创新创业学分4学分或以上,方可达到毕业要求。截止目前,2020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已初步完成。对于未按时进行学分认定申请的以及认定分数不够的同学,请学院以及学生个人务必重视,抓紧申报。现就2020级最后一次创新学分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分认定时间及范围
2020级本科生截至2024年6月3日参加的创新实践活动。
二、工作流程
1.学院成立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负责。
2.学生申请。凡符合获得创新学分条件者,由学生本人填写《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表》(附件3),并附证明材料,此表由学院留存。
3.学院认定。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创新学分。
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中学科竞赛分类标准根据参赛年份的不同参考不同的竞赛文件,分别为《西安工程大学2020年学科竞赛目录》《西安工程大学2021年学科竞赛目录》《西安工程大学2022年学科竞赛目录》《西安工程大学2023年学科竞赛目录》《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西工程大教字〔2020〕17号)《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西工程大教字〔2023〕11号)以及《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西工程大教字〔2016〕52号),具体对应关系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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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
省级 |
校级 |
一类竞赛 |
A |
D |
G |
二类竞赛 |
B |
E |
G |
三类竞赛 |
C |
F |
G |
注:学科竞赛同一获奖项目创新学分认定以最高级别奖项为准,不重复认定。
4.公示认定结果。学院审核认定通过后,以班级为单位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直接向教务处反映。教务处组织核查,对不符合事实的创新学分予以取消。
5.学分记录。学院审核、认定、公示无异议后,以班级为单位将认定过程材料统一在学院留存,以便学校检查。
6.创新实践活动成绩汇总表上,创新学分合计栏以创新学分合计总数登记。对创新学分累计完成4学分及以上,成绩栏中单项成果获得创新学分达 4 学分及以上的记“优秀”,其余记“良好”;不足4学分的做任何标记直接留白。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于2024年6月7日之前完成创新学分认定工作,以学院为单位将《2020级创新实践活动成绩登记表》(附件5)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审查,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xpujwcsjk@163.com。我处将于2024年6月13日之前完成教务系统创新实践活动成绩录入工作。
2.请各学院在填写《2020级创新实践活动成绩登记表》只填写本次认定的学分和成绩。
3.创新学分认定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于在创新学分申报、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和单位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人:刘老师 乔老师 联系电话:029-81369189
附件1:《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附件2-1:《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2:《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附件3:《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表》
附件4-1: 《西安工程大学2020年学科竞赛目录》
附件4-2:《西安工程大学2021年学科竞赛目录》
附件4-3:《西安工程大学2022年学科竞赛目录》
附件4-4:《西安工程大学2023年学科竞赛目录》
附件5: 《2020级创新实践活动成绩登记表》
教务处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