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工科院教字〔2005〕31号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为加快我校教材建设,不断提高教材编写质量,鼓励教师编写高档次、高质量的教材,学校决定每叁年评选一次优秀教材。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教材包括出版教材、校内讲义、电子教材及多媒体课件。
(二)凡我校教师主编、参编(我校教师参编量必须达三分之二以上)的大学本科、职业技术教育及研究生使用的教材和10万字以上的教学辅导书,并在本校经过两届以上(含两届)学生使用,均可参加评选。
(三)凡已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教材不再参加评选。
(四)已获得校级优秀教材,经修订再版,修订量达到1/2以上且质量和水平有明显提高,并在本校经过两届以上(含两届)学生使用,可申报高一等级的评选 。
(五)同一种教材既有讲义又有正式出版的教材,只评正式出版的教材,使用届次可累计。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能运用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阐述科学的基本规律及其发展过程。
(二)符合本门课程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符合学生认知规律。
(三)有较高的科学水平,符合教育改革思想,能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的先进成果,概念准确,结构严谨,有利于学生在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全面提高与协调发展。
(四)语言文字规范流畅,图表数据清晰,公式、计量、符号标准规范。
(五)编辑校对、印刷装帧质量高。
(六)电子教材及多媒体课件除上述1~4条外,还应具有较好的教学交互性、评价反馈性,较好的软件运行、操作和辅助功能,较好的媒体质量等。
三、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由主编提出申请,填写参评申报表一式二份并附背景材料,教研室(系)签署推荐意见,报二级学院(体育部)评审。
(二)经各二级学院(体育部)评审小组评审,在二级学院(体育部)内公布,征求意见后,将申报表和背景材料一起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三)校教材评审专家组按出版教材(含电子教材或多媒体课件)、校内讲义(含电子教材或多媒体课件)两类分别进行评审,初步评定获奖等级并张榜公示。
(四)校教材委员会对专家组评审结果进行审议,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确定最终评审结果。
四、奖励办法
对获奖的优秀教材、讲义,学校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数额参照西工科院教字[2004]8号文有关规定执行,并记入编者的业务档案。
五、附则
(一)本办法自布之日起执行,原西北纺织工学院《优秀教材、优秀讲义的评选办法》(1998年)终止执行。
(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