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工科院教字〔2005〕13号
教材是传授知识的重要载体,教材的质量体现了高等教育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择优选用教材,规范进行管理是加强教材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教材选用,加强教材建设,促进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特制定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一、教材选用的原则
1、选用教材必须以教学大纲和培养计划为依据,教材内容必须符合课程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选用教材应具有正确的思想、观点和方法,有利于学生自学和能力的培养。
2、所选教材必须具有与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系统性,能正确阐述本学科的概念和科学理论,并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的精神。
3、应尽量选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国家、省、部级重点教材,获奖教材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
4、所选教材应概念准确、文字流畅,文字和符号符合规范要求,插图正确、清晰,图文配合恰当。
5、应结合学科、专业调整,加快教材的更新。原则上基础课,公共课可选用近十年内出版的教材;理工类、财经、管理、政法类专业选用近五年内出版的教材;双语教学要求使用国外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的原版教材。
6、应对同一课程的多部教材进行对比,认真分析论证,在此基础上选出适合我校学生使用的教材。
二、教材选用的程序
1、全校基础课,公共课教材的选用,由承担该课程教学任务的系(教研室)组织专家论证,提出选用意见,报二级学院教学委员会审定,由校教学校长批准。
2、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的选用,由课程教学组或任课教师报系(教研室)论证,报二级学院教学委员会审定,由二级学院教学院长批准。
3、选修课教材的选用,由任课教师推荐,系(教研室)或课程教学组审定,二级学院教学院长批准。
4、选用教材必须填写“选用教材登记表”并在报教材使用计划前交教材科。
5、确需编写适合我校本科专业教学任务的特色教材(讲义),每年3~5月份在教改项目中立项,经批准后,按照我校《西安工程科技学院教材、电子教材、讲义出版、印刷管理条例》(西工科院教字[2002]第02号)有关规定办理。
6、教材选定后,如需变更教材时,变更教材程序和选用教材程序一致。
本办法由发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教材选用登记表.doc
二○○五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