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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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校外实习基地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30点击:

教学实习是提高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培养创新型、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校外实习基地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场所,是推进产学研一体化的重要载体,建设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是提高实习质量的重要保障。为充分发挥校外实习基地在实习教学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建设的原则

 (一)能满足实习教学任务的要求。

(二)双方体现互惠互利,双向受益。

(三)满足实习学生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条件。

(四)尽可能“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

(五)稳定发展、动态调整。

二、校外实习基地确立的条件

基地建设的依托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并具备以下条件:

1. 基地依托单位能满足我校相关专业学生的实践教学要求,并有与学校长期合作的愿望。

2. 基地依托单位具有一定的生产、开发规模和较先进的技术、管理水平,基地建设和发展基础较好,具有对学生实习进行必要的组织、指导和管理的能力,有相对稳定的指导及辅助人员,同时能够提供必要的实习和生活条件。

3. 基地原则上每年或每学期都能够按计划安排学生实习,或者在某一领域可供学生参观、见习。

三、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建设的模式

各学院对全院校外实习基地进行统筹规划,根据不同专业和学科性质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实习教学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联系,负责建立基地材料的组织和签约工作,除此之外,还要负责批准后的建设工作和建成后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校外实习基地的设立程序

根据教学实习基地的条件、规模和管理水平,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分为院级和校级两种。凡符合上述基地确立条件,学院可直接与其签订协议书,确立为院级校外实习基地,由学院自行挂牌,每年3月份学院将上一年新增加以及减少的院级实习基地上报教务处备案。对于其中发展势头良好,有较强能力承担教学实习任务的单位,可确立为西安工程大学校级校外实习基地,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学院先与基地依托单位初步协商,达成建立校级校外基地建设的初步意见,填写《西安工程大学校外实习基地申请表》(附件1),经学院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

(二)审核。教务处接到申请后对实习基地的条件以及建立的必要性进行审核。

(三)签订协议。经批准建立的校外实习基地,由有关学院(系)与校外实习基地依托单位正式签订《西安工程大学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附件2)(以下简称“协议书”)。“协议书”一式3份,教务处、学院和校外实习基地各保存1份。

(四)基地挂牌。根据需要学校对评估验收合格的校外基地挂牌。基地标牌由学校统一制作。

(五)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中的具体事宜由相关学院(系)负责。

五、校外实习基地的管理

(一)为充分发挥校外实习基地的作用,有效地促进资源共享,鼓励校外实习基地积极承担学生的实习任务,将根据接待学生的任务情况,在实习经费的分配上适当考虑校外实习基地的利益。

(二)学院要作好学生实习计划安排,加强与校外实习基地的交流和沟通,将学生的实习任务与实习基地的科研、教学、生产等任务结合起来,尽量减少实习基地的费用负担。

(三)要树立良好形象,强化学生校外实习纪律的管理,规范行为,做到事前有计划,过程有记录,事后有总结,加强监督,保证质量。

六、校外实习基地的检查评估

为促进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和规范管理,学院领导要不定期地适时地到基地检查、评估实习教学情况。对协议到期的实习教学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

七、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西安工程大学校外实习基地管理办法》废止。各学院可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经学院教师委员会通过,报教务处备案。


                                         西安工程大学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