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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2年度陕西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21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评选2022年度陕西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陕西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以下简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先进集体。面向全校教学管理部门(含二级学院),每个教学单位可推荐1个。学校最终推荐1个参加全省评选。

(二)先进个人。面向全校教学管理部门的教学管理人员,重点向教学管理一线人员和疫情防控期间为线上教学管理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现任校级领导不参与评选。每个单位可推2人(其中,学校教学管理部门1人,二级学院1人)。学校最终推荐2人参加全省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对高等教育的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教学管理制度健全,执行严格,教学运行良好;教学管理队伍人员配备到位,结构合理,服务意识强,整体素质高。积极配合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开展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3.工作思路明确、重点突出、创新性强,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学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4.年度工作成绩显著,为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做出贡献;在本科教育教学先进典型和成果推广方面成效明显,牢固树立教学工作中心地位。

5.教学管理工作在校内外获得广泛认同,人才培养声誉好,师生评价好,学生满意度高,产生良好的示范作用。

6.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的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教职工扎实推进在线教学工作,在线教学举措得力,在线教学质量成效明显。

7. 202211日以来,本单位(部门)未发生较大影响的投诉或上访事件。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对人才培养工作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在本次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

(二)先进个人

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以立德树人为己任,作风优良,爱岗敬业,敢于奉献,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连续从事教学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

3.积极主动配合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开展工作,高质量完成本科教学管理工作任务,在学校各类教学项目和教学类奖项评选和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在推进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4.在推进教学管理制度优化、教学管理信息化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5.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投身线上教学管理、服务、研究工作,为线上教学的顺利推进和有效实施做出突出贡献。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20221122日(星期二)17:00前,将推荐单位及个人报送教务处,逾期视为弃权。

联系人:赵凯威

联系电话:029-83116278

办公地址:临潼校区行政楼343

                                     西安工程大学教务处

                                                                                     202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