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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09点击: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要求,请各学院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3〕15号)文件要求,做好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现就实习中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再次强调如下:

一、高度重视实习工作。实习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强化立德树人、深化课堂教学的关键环节,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树立事业心、责任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坚持以本为本,把实习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健全实习教学体系、规范实习安排、强化条件保障和组织管理,切实加强和规范实习工作,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二、严格实习内容审查。学院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相关政策对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合理设计实习教学体系,科学制定实习大纲,建立健全实习质量标准。安排与本专业密切相关、与人才培养方案相互匹配、与相关课程内容有效衔接的实习内容。严禁自行组织与本专业教育教学不相关的、额外的实习活动,严格杜绝有偿组织学生开展实习的行为。

三、合理安排实习组织形式。学院要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内容,确定实习的组织形式。各类实习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开展集中实习。因特殊情况,毕业实习、顶岗实习需由学生自行选择单位进行分散实习的,对分散实习的学生要严格实习基地条件、实习内容的审核,加强实习过程指导和管理,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

四、科学制订实习方案。学院要根据实习内容,按照就地就近、相对稳定、节省经费的原则,选择专业对口、设施完备、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符合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进行实习。要根据单位生产实际和接收能力,错峰灵活安排实习时间,合理确定实习流程。

五、选好配强实习指导教师。学院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教师全程管理、指导学生实习。特别是对自行选择单位分散实习的学生,要安排校内教师跟踪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和学习生活状态,严禁疏于管理、一放了之。

六、学生实习管理。学院要做好学生的安全和纪律教育及日常管理。实习指导教师要做好实习学生的培训,现场跟踪指导学生实习工作,检查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七、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学院要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及安全健康的实习环境,不得安排学生到娱乐性场所和高危环境实习,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和扣押学生财物或证件。实习前,学院应当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全过程。

八、完善实习过程管理。实习前重点做好宣传动员,使学生充分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要严格实习学生派出程序,确保实习岗位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实习中要加强实习学生管理,把学生安全作为实习管理的重中之重,在实习全过程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方面的教育,要求实习学生遵守学校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纪律。

九、加强实习基地建设。要整合各类实践教学资源,加强实验室、实习基地、实践教学共享平台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大学生校外实习基地,确保每个专业都有数量充足、相对稳定、管理规范,满足人才培养要求的实习基地。同时,要健全校外实习基地遴选标准,规范实习基地建立流程,在确定实习单位前,要依据实习基地建设标准进行实地考察评估,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条件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

十、强化督导检查。要建立健全实习督查制度、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定期开展学生实习情况督查,避免出现因管理不到位引发安全等各类事故。

十一、抓牢实习安全红线。高校是实习管理的主体,对于学生实习疏于管理、一放了之,实习组织不严谨、不规范,跟踪指导不及时、不全面,产生社会负面舆论影响、引发学生安全问题的行为,委厅将追责问责、严肃处理。

 

 

教务处

202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