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重修工作已经启动,现就重修成绩录入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绩录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6月3日23:59。
二、成绩录入方法
1.教师登陆教务系统后,学年学期选择“2023-2024-2”,在成绩录入页面“正考录入”中选择教学班名称以“-重修”结尾的课程,即为本学期的重修任务,点击“录入”按钮进行重修成绩录入。
2.重修考试只有卷面成绩作为期末成绩,无其他分项成绩,教师应设置期末成绩占比为100%方能正常录入重修成绩。
三、成绩录入注意事项
1.教学班名称为“课程名称-重修”的是本学期在校生的重修/二次重修任务;教学班名称为“课程名称-结业/延毕-重修”是2023届延期毕业生和结业生的重修考试任务,均需在2024年6月3日23:59前录入成绩(课程名称为“毕业设计-结业/延毕-重修”的除外)。
2.所有成绩均需提交方能生效,只保存未提交的成绩不会自动提交,为无效成绩,请教师录入成绩并核对无误后务必点击“提交”按钮。所有成绩提交后不得更改,请教师在提交成绩前务必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如系统中有某位学生实际没有参加重修考试,请将该生期末成绩录为“缺考”后提交成绩;如系统中无学生姓名实际却有学生参加了考试,请联系教务科反映;对重修任务的学生名单有任何疑问均请务必于2024年6月3日17:30前联系教务科沟通,联系人:李教师,电话:81369185。
4.提交后的重修成绩请下载打印,一式一份签字后连同重修试卷一起交至教务科。
教务处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