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过程管理,学校决定启动2024年延期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为确保各学院结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4年立项的延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具体安排
(一)时间安排:2026年4月24日前,各学院组织专家组,对2024年立项延期大创项目进行结题检查。
(二)检查形式: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创项目结题验收由负责人采取PPT汇报答辩的形式进行汇报(PPT汇报时间5分钟),然后由专家提问或点评3-5分钟。
(三)学生结题材料要求:
1、《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3);
2、公开发表论文、专利复印件、实物照片及说明或调研报告;
3、项目相关的获奖证书和其他成果复印件等相关支撑材料。
(四)资料报送:
1、2026年4月28日之前,各学院需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xpujwcsjk@163.com。内容包括:《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终止)汇总表》(附件1)《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论文、专利及获奖汇总表》(附件2)《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3)《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终止申请书》(附件4)。
附件1、附件2,除EXCEL版本材料外,需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扫描后发送电子版至教务处实践科,无需提供纸质版材料。
附件3、附件4以“附件3/4+项目编号”命名,并统一放至文件夹,以“学院+结题/终止申请书”命名。
各学院的大创结题材料,统一以“学院+2024年延期立项大创结题材料”进行命名报送。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若未完成,将终止项目。申请终止项目须填写《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终止训练申请书》(附件4)。
(二)结题验收是保障大创项目实施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结合《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附件5)按时完成本项工作,项目验收情况以及相关成果材料将作为学院教学工作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
(三)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对大创计划项目管理要求,学院需做好材料存档工作,以备案备查。
(四)若有疑问、请及时沟通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刘老师、乔老师,电话:029-81369189。
附件
1.《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延期/终止)汇总表》
2.《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论文、专利及获奖汇总表》
3.《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
4.《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终止训练申请书》
5.《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
教务处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