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专区

公示专区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公示专区 · 正文

关于对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初审名单进行公示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14点击: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及转专业管理办法》(西工程大校字〔2023〕25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教务处〔2023〕33号要求,教务处组织开展了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以下同学经转出学院审核、拟转入学院考核、学校复审,具备转专业初步资格,名单见附件。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及转专业管理办法》(西工程大校字〔2023〕25号)第十七条“通过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完成当学期在原专业所修读课程的学习,若有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或任何违纪作弊等行为,取消转专业资格。”,以下同学如在第二学期和第四学期有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或任何违纪作弊等行为,其转专业资格自动取消。终审名单将在8月下旬公布。

为增强工作的透明度,现对初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4日-7月1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诉。

 

附件:西安工程大学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初审名单

 

教务处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