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及转专业管理办法》(西工程大校字〔2023〕25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教务处〔2023〕33号)要求,教务处组织开展了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以下同学经转出学院审核、拟转入学院考核、学校复审,具备转专业初步资格,名单见附件。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及转专业管理办法》(西工程大校字〔2023〕25号)第十七条“通过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完成当学期在原专业所修读课程的学习,若有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或任何违纪作弊等行为,取消转专业资格。”,以下同学如在第二学期和第四学期有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或任何违纪作弊等行为,其转专业资格自动取消。终审名单将在8月下旬公布。
为增强工作的透明度,现对初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4日-7月1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诉。
附件:西安工程大学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初审名单
教务处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