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及转专业管理办法》(西工程大校字〔2023〕25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教务处〔2023〕33号)要求,教务处组织开展了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以下同学经转出学院审核、拟转入学院考核、学校复核、学校终审,具备转专业资格,名单见附件1。
另有两名同学因第二学期和第四学期有部分课程考核成绩暂未提交,待提交后若无不及格成绩,或任何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正式录取,否则自动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名单见附件2。
为增强工作的透明度,现对终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8日-2023年8月2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教务处提出申诉,电子邮箱:jwk@xpu.edu.cn。
教务处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