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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八次校级优秀教材评选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30点击:

各学院、部:

为加强专业、课程建设,促进我校教材建设,提高教材编写质量,鼓励广大教师编写能体现专业特色的教材,学校决定开展第八次校级优秀教材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我校教师主编的大学本科、专科及研究生教材(包括文字教材或电子教材)。

(二)教材出版或再版时间为:2008年1月至2011年12月。

二、基本要求

(一)教材内容能反映本学科的新发展、新技术、新信息,具有与本学科相适应的科学水平和我校专业特色,有较强的理论性、系统性和实用性,能够正确地阐述本学科的理论和概念,同时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二)符合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贯彻“少而精”原则,做到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创新性,有利于学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便于学生自学。

(三)文字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正确,文图配合恰当,公式、计量、符号标准规范。

(四)参加评奖的教材必须经过本校2届以上(含2届)学生的教学实践检验,且得到普遍认可。

(五)已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的教材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评选。如经修订再版、内容更新二分之一及以上的曾获奖教材,本次仍可申报。

三、申报材料与时间要求

(一)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西安工程大学优秀教材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要求打印成A4纸,左侧装订。

(二)教材样书1本。电子教材需提供光盘。如申报教材为修订版,还须提交前一版次教材样书。

(三)申报优秀教材同时还需有2位具有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评阅,并根据教材的科类填写相应的评议表,如理、工类文字教材见附件2;人文社会科学类文字教材见附件3;电子教材见附件4。

(四)2013年6月13日前,各学院(部)进行教材初审并签署意见,统一将申报表、专家评议表和样书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四、评审与奖励

优秀教材评选由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奖项设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荣誉证书,参照学校“教学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五、注意事项

学校将在获校级一、二等奖教材中推荐参加省级优秀教材的评选。

附件1:《西安工程大学优秀教材申报表》

附件2:2013年西安工程大学优秀教材专家评议表(理、工类文字教材用)

附件3:2013年西安工程大学优秀教材专家评议表(人文社会科学类文字教材用)

附件4:2013年西安工程大学优秀教材专家评议表(电子教材)

教务处

二○一三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