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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校内推荐工作的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21点击:

关于开展2022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校内推荐工作的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2022年工作要点,今年将开展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工作,为提前做好成果奖申报部署工作,现就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校内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鉴于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目前还未发布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学校现面向以下项目分两个阶段进行预申报:

第一阶段:已经获得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的但尚未获得国家级成果奖的项目。

第二阶段:获得2021年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的项目(待陕西省教育厅评选)。

二、申报条件

1、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申报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2、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三、其他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指导,并通过评审择优推荐。各项目组应积极开展成果奖申请书的撰写、打磨和凝练提升工作,以及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

1)第一阶段:请各单位于55(星期)前提交《2022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预申报汇总表(第一阶段)》(附件1,须标明推荐排序)、各推荐项目的《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式1份,签字盖章完整版)。

2)第二阶段:请各推荐申报2021年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优秀项目认真研判、提前准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请各单位于陕西省教育厅公示2021年获奖项目后10天内(具体时间待陕西省教育厅发文后另行通知)提交《2022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预申报汇总表(第二阶段)》(附件2,须合并第一阶段推荐项目,重新确定各单位推荐排序)、各推荐项目的《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式1份,签字盖章完整版)。

3)陕西省教育厅评选结果公布后,若第一阶段申报项目需进行调整,可在第二阶段重新申报。

2、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具体申报方案将陆续出台,学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发布通知,请各项目组密切关注。

联系人:老师

 话:83116070

 箱:jyk@xpu.edu.cn

 址:临潼校区22-8楼341室

 

                               西安工程大学教务处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