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3〕18号
关于做好2023年大类招生学生分专业的通知
相关学院及相关处室: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大类招生分专业管理办法》(西工程大教字〔2017〕11号)等文件精神,为了认真做好2022级大类学生分专业工作,现将总体工作安排如下,望早作准备,做好相关工作。
一、2022级大类招生学生院内分专业工作总体安排
大类招生专业全部在同一个学院的由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专业所在学院于6月16日之前上报本学院2022级大类分专业实施细则,以及专业初步计划,待学校同意后由学院按照实施细则具体执行。学院于8月21日前上报分专业结果的电子版用于教务系统班级学生名单调整, 9月1日前上报纸质版材料(须学生本人确认签字,教务员、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二、2022级设计学类学生分专业工作总体安排
㈠总体日程安排
序号 |
日期 |
工作内容 |
1 |
5月15日 |
上报学院分专业工作具体负责人及联系人名单纸质版 |
2 |
5月16日-25日 |
学院开展专业宣讲,解读分专业政策 |
3 |
5月26日 |
学院上报专业计划人数; 招生就业处提供分专业学生高考分数 |
4 |
5月27日 |
加试专业课考试2门(素描、色彩) |
5 |
5月28日-6月6日 |
学生填报志愿 |
6 |
6月27日 |
公示成绩 |
7 |
7月7-11日 |
分专业结果公示 |
8 |
7月13日 |
教务处向相关部门提供分专业结果名单,相关处室做好后续工作 |
9 |
8月28日 |
新学期开学后在新专业学习、生活 |
㈡考试科目及专业排队录取办法
1、学校统考科目
素描、色彩
2、排队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30%高考成绩+30%第一学期课程成绩+40%学校统考科目(2门专业基础课)成绩。
记分办法:鉴于各省高考科目及记分可能不一,根据高考科目及成绩换算成单科平均分(百分制)记入;鉴于不同学院基础课科目及评分标准可能不一样,亦根据科目及成绩换算成单科平均分(百分制),并换算成标准分(位次数)记入。
3、录取办法
分专业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类似高考录取办法依次录取。
(1)每人最多可填报本大类公布的专业志愿数(分属不同学院的同一名称专业代码不同),亦可少报。填报志愿是在网上系统上进行的,一切均以系统的自动记录为依据。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5月28日—6月6日,截止时间6月6日24:00)上网进行专业志愿的填报并完成提交。如因个人原因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填报、或不完成提交、或填报的不合格,均将视为自愿服从分配,由学校统一用计算机系统分配专业。
(2)录取时,先录取填报志愿人数比例最大的专业,然后次之;录取每个专业时,按照排队成绩从高到底依次录取,如某个专业志愿未满时,则从调剂志愿中分配;对于每个学生,则根据个人综合成绩排队的顺序及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先参加专业第一志愿录取,如第一志愿已经录满,则参加第二志愿重新排队,如再没有填报的志愿,则按服从调剂分配;以此类推,直至全部专业完成录取为止。
(3)学校负责分专业,如果专业下还设有不同方向,则专业方向再由学院负责细分。
(4)破格录取办法按文件规定执行。
教务处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