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教育认证是国际通行的工程教育质量保证制度,同时也是实现工程教育国际互认和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的重要基础。教育部已将其列入新一轮本科教学 “五位一体”评估范围和“卓越计划”人才培养质量验收条件之一,主要目标是通过开展工程教育认证,切实构建中国工程教育的质量监控体系,大力推进工程教育改革,提高工程教育的国际认可度和竞争力。为确保认证工作有序推进,根据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颁布的《工程教育认证办法》《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等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工程教育认证标准为指南,以校院两级自评为基础,以持续改进为主线,注重整体、注重过程、注重常态、注重内涵,全面梳理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监控体系中存在的问题,确立质量意识,完善促进培养质量提高的体制和机制,不断增强我校工程类专业的核心竞争力、行业影响力和社会贡献力。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为稳步推进工程教育认证工作,成立学校工程教育认证领导小组,负责工程教育认真工作的推进和相关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以分管本科教学工作校领导为组长,教务处处长为副组长,人事处、科技处、国际合作交流处、财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实验室管理处、图书馆、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处、招生就业工作处、团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一)学校认证领导小组
组 长:黄新波
副组长:万 明
成 员:赵小峰 孟家光 陈莉霞 褚 琳
黄海峙 陈永当 武海良 胡西民
巩雪松 赵小惠 王晓先 各学院(部)长
秘 书:胡新煜
主要职责:
1. 研究决定学校实施工程教育认证的工作方案。
2. 对工程教育认证各阶段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督查和指挥。
3. 研究决定工程教育认证相关人、财、物资源配置、激励政策等重大事项。
4. 对专业认证专家进校考查的各项工作实施统一领导。
5. 各成员单位负责提供相关专业各类支撑数据资料。
(二)学院(部)认证工作小组
组 长:学院(部)院(部)长
副组长:学院(部)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部)长
成 员:学院党委书记、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院(部)领导、实验室主任、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
主要职责:
1. 负责学院(部)工程教育认证启动与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实施及协调工作。
2. 负责《自评报告》的撰写、支撑材料收集与整理、现场考查工作安排等重点工作,并保证进度和质量。
三、工作安排
(一)启动阶段
成立校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程教育认证推进会,对认证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具体部署。选派部分深度参与认证工作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就工程教育认证进行更深入的学习和调研,在校、院两个层面培养一批熟知认证规程、精通认证标准并能积极投入认证工作的骨干成员。
学院(部)和系(教研室)要组织所有任课教师、管理人员及学生,认真学习领会《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及《专业补充标准》等文件精神,理解认证的本质内涵和总体要求。
(二)材料准备
各专业结合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对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及《专业补充标准》进行自查自评,积极准备各类认证材料。重点准备以下资料:
1. 自评报告
按认证标准要求,准备《自评报告》,为每一项陈述进行举证。
2. 支撑材料
(1)整理反映学生目标达成的文档资料,整理专业培养目标实现状况定期评估文档与信息。
(2)每位任课教师按教学大纲、课程教案要求,撰写、整理所授课程大纲、教案,明确各门课程承担的学生能力目标、目标实现方式及目标达成度评价方式。
(3)整理各课程作业、考试、考核、毕业设计、课程论文、实验实习报告等材料。
(4)各专业向相关职能部门索要各类制度、举措、落实情况的文档索引。
(三)递交申请
根据工程教育认证协会的工作安排,完成工程教育认证申请。申请书应包括学校与专业概况、专业基本状态数据表、教学管理和质量保障体系概述,并附新修改的专业培养方案。
四、工作要求
(一)工程教育认证对于大力推进我校工程教育改革,全面促进和加强专业建设,建立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工程人才培养框架和知识体系,特别是加强实践性环节,面向工程实际,实现与国际高等工程教育接轨,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和适应就业市场国际化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全校各部门、全校师生,特别是工程教育认证各工作组,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认证工作相关指南、办法、通知、文件等,是认证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和人员,须认真学习、领会,并依此制订相关计划,开展各项建设、材料、自评和迎评工作。
(三)系(教研室)负责人是认证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在认证实施过程中,要认真履行负责人职责,把握认证标准,切实做好专业建设、自评报告、材料、考察准备等各项工作。
西安工程大学
2017年4月24日